 |
| 团团、圆圆备受人们喜爱与关注 |
   团团圆圆.CN叫卖50万专家称只要没有恶意抢注域名合理合法且是精明之举    晚报讯 据新华日报报道,赠台大熊猫
“团团”、“圆圆”的名字在春晚上刚被确定下来,没几天,与一对大熊猫名字有关的16个网络域名就被一上海市民抢注,并在网上高价叫卖。有关专家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只要不是恶意抢注知名品牌和商标名称,抢注域名的行为就是合理合法的,而且从投资角度看,不失为一种精明之举。市民抢注“团团”“圆圆”    16个域名分别为“团团.com”、“圆圆.com”等,每一个的最低拍卖价都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团团圆圆.cn”、“团团圆圆.com”两个最完整的域名更是开出了最低50万元人民币的“天价”。“注册高手”彭先生说,春节晚会上“团团”、“圆圆”这两个名字公布后的几秒钟内,他就已经把与两只大熊猫有关的16个域名全部注册到了自己名下。
   专家认为是精明之举
   对抢注“团团”、“圆圆”域名的做法,中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主任助理刘志江表示肯定,认为“合理合法”、“从投资的角度说,也是一个精明之举”,因为注册一个域名才几百元,而卖出去时可能达到数十万元。
   刘志江表示,从法律的角度说,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只对驰名商标有扩大保护的相关规定。“团团”、“圆圆”在被确定为赠台大熊猫的名字之前,并不是一个著名的商标品牌,而域名注册又是在赠台大熊猫的名字确定之前,因此“团团”、“圆圆”的品牌也就不应在法律保护之列。
   精明之举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我国的私人域名这两年增加迅猛,已经从2002年的12万个增加到2005年底的109万,部分有识之士已经敏锐地嗅到了其中的商机,小小的.com和.cn域名,已经悄悄成为他们的生财之道。
   一些不注意保护自己域名的公司,往往花费巨大的代价“收回”原本属于自己的网络标识———域名,Google公司花百万美元赎买域名事件便属此例。
   有人会说,靠对市场的判断注册新的域名赢利,是无可厚非,但是抢注别人已经使用的域名,就会不道德。其实不然,因为你有机会抢注,不仅是因为你钻了空子,更重要的是被抢的对象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况且,国家法律都没有对此类现象予以制止。所以,那些爱财的君子们,不妨睁大了自己的眼睛,开拓一下思路,在无穷尽的网络上寻找自己的生财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