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州2月5日讯
两男子引诱一少年参与抢劫出租车,并把的哥杀害,结果少年因胆怯被警方看出破绽,少年供出犯罪过程。今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唆使未成年人一同抢劫并杀害司机的主犯穆某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了解,24岁的穆某、马某和17岁的高某均在河北省泊头市的一家食品厂做工。2005年1月
18日,穆某和马某预谋抢劫出租车,为了增添人手,他们找到高某,把预谋抢劫的事告诉高某,并让其参加。
第三天晚9时许,三人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杀猪刀、螺丝刀、尼龙绳等作案工具,在泊头市区骗租杨某驾驶的松花江面包出租车。当车行至该市开发区附近公路时,按照事先分工,马某拽住杨某的头发并捂嘴,高某用尼龙绳猛勒杨某颈部,穆某用杀猪刀朝杨某胸、腿部各捅数刀,致杨某死亡,三人抢劫面包车1辆、手机1部,后三人驾驶面包车将尸体抛至山东省宁津县境内的漳卫新河一桥下,将车放到马某姐姐家中。当晚,高某回家时,途中鬼鬼祟祟,因形迹可疑,被公安局巡逻人员盘问,高某将穆某、马某唆使他抢劫作案的经过和盘托出,警方很快将穆某抓获归案,马某潜逃。
后法院审理,穆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信明栋 郑春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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