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省建设厅获悉,经过相关部门的努力,2005年一年山东省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从20%左右上升到30%附近,但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何将未使用的七成公积金流动运转起来成为山东房地产金融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良好,截至去年年底,我省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已
达到568亿元,居全国第5位,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较少,仅接近总额的30%,70%多的公积金仍在“睡大觉”!
据了解,全国住房公积金平均使用率已超过40%,其中浙江达到70%,许多城市使用率甚至达到80%-90%,我省公积金使用率显然偏低,这对职工购房和房地产业的顺利发展造成负面连锁影响。
据省建设厅有关人士介绍,我省公积金使用率不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造成:一是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仍然没有调整到位。二是在各市住房管理中心成立前发放的项目贷款回收难度大。我省过去部分公积金被挤占和挪用,有些市的项目贷款达到甚至超过了归集余额,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三是很多地方对个人住房贷款限制较多,贷款门槛太高。如对连续缴存期限和贷款额、贷款时间有较大限制,这就导致资金大量沉淀。另外,一些银行机构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不是很积极,个人购房时刻意隐瞒消费者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事实,而向消费者提供利率较高的商业贷款。
省建设厅厅长杨焕彩为此呼吁:“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切实提高公积金个人贷款使用率,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低成本的金融支持,特别要注意抓好违规使用的公积金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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