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0多岁的男子遭前女友抛弃后,在街头四处张贴寻人启事,但在启事中,他却将女友的隐私公布于众。
昨天,读者陈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称,在彩田南路岗厦村一带看见两张“奇特”的寻人启事。记者找到了这份“寻人启事”。启事右上角印了一名40多岁女子的照片,启事的内容包括事主与该女子相识的经过,
该女子的籍贯、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此外,事主还公布了该女子胸部、腿部等部位的身体特征,其中有许多内容不堪入目。
昨天下午,记者依据启事中所留的电话与事主印某取得联系。印某介绍,他和照片中的女子杨某于2003年在莲花二村附近一家洗脚屋认识,之后迅速发展成为情侣关系。为了和杨某长久相处,印某于2004年与老家结发妻子离了婚,但杨某却迟迟不肯与他结婚。去年12月21日,杨某趁他外出时搬走,并把他的十万块钱拿走。随后寄来一封信,说她再找一个富豪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印某说,正是这封信激怒了他,他才想出这个办法来报复。记者问印某是否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但印某称他受到了伤害,对这些问题早已置之度外,他只想报复杨某。
一位律师介绍,印某的做法已经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对方当事人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