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接第一版)即按照失业人员就业和生活状况,将生活特别困难迫切要求就业的划分为A类,给予重点帮扶;将家庭有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上岗的划分为B类,给予生活援助;将有就业要求但不迫切的划为C类,给予一般帮助;将家庭条件好,暂无就业要求的划为D类,给予一般关注。根据不同类别,量身定制不同的就业服务方案,增强了就业
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帮扶就业基本做到了“一户不落、一人不漏”。 与此同时,我市还对“低保”家庭实施了专项就业援助。去年以来,共对全市12899户“低保”家庭中的15829人进行了调查摸底,摸清了“低保”家庭中失业人员、协保人员、残疾人员及无业人员情况,并组织12区市劳动保障部门逐一入户走访,确定人员类别。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求职要求且具备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建立专门台账,及时纳入“ABCD”法管理,开展重点就业帮扶。去年以来,全市有求职要求的低保人员4274人,其中帮扶就业3859人,就业率达到90.3%。(本报记者刘芳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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