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春节过后第一天上班,不少单位为图“吉利”,私自燃放烟花爆竹。昨天,公安民警上街共劝阻和制止了105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42家单位和个人收到罚单。
违规放鞭罚了4000元
昨天上午9时许,
记者跟随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民警赶到团岛附近时,一家肉食店的员工正在店外燃放鞭炮。面对民警的责问,店主解释:“只顾图吉利,忘了今天不能放。”
在汶上路的一家房屋中介,店主王某刚要点燃鞭炮,就被民警给制止了。“我看到别的店也放,就想跟着凑个热闹。”王某后悔不迭地说。旁边的一家五金店员工刚拿了鞭炮出来,看到有警察,赶紧拿着鞭跑回了店里。
据了解,昨天上午7时许,公安民警上街巡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天共查获违规燃放42起。治安支队检查组在市南区新浦路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某公司职工王某某等人,该公司因违规燃放鞭炮被处以罚款4000元,王某某被罚款500元。下午1时许,四方分局在宁化路一家公司门前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梁某查获,梁某被治安处罚1000元。
禁放期间将严查
有关民警介绍,在被查处的违规单位和个人中,当问及燃放的原因时,八成人回答“想图个吉利”。
警方表示,今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就剩正月十五一天。在禁放期间,他们将采取更多的措施查处违规燃放的行为。(陈勇
王进 万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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