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是贸易保护主义作祟
尽管中方和欧盟进口商、零售商和欧盟北方成员国政府都在努力防止争端激化,但他们的良好愿望仍然未能阻止中欧“鞋战”趋向激化。
不出业界所料,欧盟反倾销委员会于1月12日决定拒绝给予13家受调查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虽然非市场经济定性与征收惩罚性
高额反倾销税之间并不能划上等号,但欧盟的这项决定至少大幅度提高了中国制鞋企业赢得反倾销诉讼的难度。更引人注目的是,中国商务部副部长、贸易谈判代表高虎城警告欧盟,中国将在必要时就欧盟对中国鞋类反倾销案向世贸组织申诉,中方这一在贸易争端中前所未有的强硬表态更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究其根源,对欧盟鞋类出口自由化本来是中国根据《入世议定书》应当享受的权利,因为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附件7《WTO成员的保留》中,欧盟承诺从2005年起对中国鞋取消进口配额。而且,早在取消配额之前的1998-2004年间,欧盟皮鞋生产能力就已经从11亿双下降到了7亿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附件7,2001-2004年间欧盟给予中国鞋类产品进口配额年增长率仅有5%-15%,将欧盟鞋业的没落归咎于中国同行的“不正当竞争”,并没有什么过硬的依据。这场争端之所以发生,仍然是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作祟。
毕竟,欧盟是中国数一数二的贸易顺差来源地,且对欧盟贸易顺差增长较快。2005年1-10月中国大陆10大贸易顺差来源地依次是美国(927.5亿美元)、香港特区(868.9亿美元)、荷兰(184.2亿美元)、英国、阿联酋、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比利时和土耳其,欧盟成员国占了一半;在此期间中国对欧盟整体贸易顺差562.5亿美元,同比增幅高达107.8%。在中国外贸顺差刚刚创造了历史纪录的情况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实不足为奇。
发动欧盟内部同盟军
从此案发生至今中方的表现来看,中方明显采取了步步为营的策略应对这场争端:首先是争取无损害抗辩;如果未能在这一关中止争端,则力争让欧盟承认中国制鞋业的市场经济地位,为中国企业在下一阶段的应诉中争取较好环境;如果欧盟不承认中国制鞋业的市场经济地位,再寻求相应的对策。在欧盟已经拒绝给予中国制鞋业市场经济地位的情况下,预计中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应对:
首先是协会组织企业积极应诉,争取对方在寻找替代国和具体计算中采用尽可能符合实际的方法,以便在裁定中赢得尽可能低的反倾销税率。
其次是继续发动欧盟内部的反贸易保护主义同盟军,包括欧盟内部进口商/零售商、较发达的北欧成员国、对中国出口制鞋原料和机械设备的厂商,以及在华投资的欧盟制鞋企业。
与2005年的纺织品特保争端一样,这场争端再次暴露了欧盟内部制造商与进口商/零售商、较发达北欧成员国与较不发达南欧成员国之间的矛盾。欧盟鞋类厂商支持对华反倾销者多,鞋类产量占欧盟1/3、雇员人数多达90万的意大利因而成为推动限制中国鞋类的头号主力,不仅积极主张欧盟贸易部门对中国鞋类实施反倾销,而且单独挑起了指控中国鞋类含毒量超标的风波,意大利鞋业联合会声称2005年前5个月欧盟从中国进口的皮鞋增长900%,欧洲鞋产量1995-2003年间下降了19%。
相反,欧盟大型零售商一半以上的鞋子货源在中国和越南,鞋子采购期又长达6-8个月,如果限制亚洲国家生产的鞋子,进口商和零售商难以及时调整采购方向,开发新的稳固的货源基地又需要两年时间,成本也会提高。因为如果反倾销税将每双鞋的生产成本提高4-6欧元,欧盟市场上的零售价格就会上涨15-20欧元。
而且,根据欧洲鞋进口商和零售商委托,Prognose调查公司研究了欧盟对中国鞋子实施反倾销的经济后果,结论是此举将导致欧盟市场鞋类价格上涨3%,威胁欧盟大约1万个就业机会。
在欧盟不同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北欧国家早已成功地占据了纺织、制鞋产业价值链的上游,来自中国的中低端产品对其制造业部门威胁甚微,他们反而需要廉价中国鞋类满足国内需求,限制中国鞋类将使其国内流通部门和消费者受损,仅德国零售业受威胁的就业机会就有2500个,占整个欧盟流通部门因此受威胁就业机会总数的1/4;制造部门却无法受益,因此他们强烈主张维护对中国鞋产品的自由贸易,瑞典、丹麦、荷兰三国还为中止对中国鞋反倾销案而结成了共同阵线。
入世后首起单独发起的诉讼?
中国政府还将努力运用一切手段抑制欧盟保护主义者滥用反倾销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冲动,为中国企业应诉创造尽可能公正的环境。毕竟,现行反倾销规则模糊之处太多,给保护主义者提供了太多的空间上下其手,中方只能设法抑制欧方这样做的内在动机。如果欧盟有关部门裁定向中国制鞋企业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我们很有可能看到中国入世后第一起在世贸组织内单独发起的诉讼。
当然,尽管欧盟素有“欧洲堡垒”之称,但中欧之间毕竟存在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欧双边经贸磋商机制也不断完善,在中欧经贸混委会机制下,双方各项对话机制进展顺利,仅2005年就成功举行了副部级贸易政策对话机制以及司局级的经贸工作组、竞争政策对话、知识产权对话及工作组、纺织品贸易对话、市场经济工作组等双边经贸磋商和对话机制,收到了良好效果。
因此,我们有理由期待中欧鞋战最终取得较好的结果,但对中欧鞋战的影响也不宜过分高估,因为中国鞋类产品出口额远远不能与机电产品和纺织品相比,按照SITC分类,2005年1-11月中国鞋类产品出口总额为166.12亿美元;按HS分类,在此期间对欧盟“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出口额28.94亿美元,对这场贸易争端还是应当抱着平常心对待。
(梅新育/文 作者系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