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吃顿团圆年夜饭,一般人不觉得有何难的。你可曾想过,还有许多连吃顿饺子都不容易的贫困群体?数年前,《人民日报》上曾发表《别小看了农民过年吃饺子》的评论文章,专门谈过这个问题。
家境贫困的农民吃顿饺子不容易,那些长年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的“漂流族”呢,他们连“家”都没有,春节的时候,
他们最大的渴望是什么?
1月24日晚,民间人士比特(马献青)在深圳市商业圈华强北一家湘菜馆里,订购11桌酒席,宴请120余名以乞讨为业的流浪人员,并给每人10元的红包。民政部官员称,此举为国内首次,国家提倡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南方都市报》2006年1月27日)
提前请乞丐集体吃年夜饭,不管比特的此举是不是作秀,对乞丐们而言,都是一个意外加惊喜。可以说,深圳的部分流浪人员,今年的这个春节,过得和往年不大一样,真正品尝到了年夜饭的美味佳肴,感受了过年的真正气氛。而这种“年味”,正是常人无法想像的。所以,乞丐的年夜饭,也就显得格外引人瞩目。
在一个连乞讨也在逐步受限的社会里,乞讨者的权利,虽然也受到关注,扪心自问,其权利更多体现在有形权利上。譬如,哪些地段有他们活动的自由,哪些地段没有这样的自由。虽然“人是社会动物”、“社会人”之类的说法,不断见诸媒体,但是,谈论这些形而上的人士,目光集中在中上层社会,而很少将所有群体(包括乞丐)的同类纳入其话题内。于是,提起乞丐,人们顶多同意给予其相应的乞讨权,至于说乞讨人员的精神生活,迄今为止,在笔者所接触到的报道中,鲜少发现。
记得小时候,春节期间也有乞丐在乡下乞讨,农民们为应付这些“不速之客”,蒸一些玉米窝窝头,专门供应乞丐,因为当时的农民,平日里也很少吃白面馒头。后来,窝窝头变成了餐馆里的特产,而讨饭的过年吃什么,他们的年怎么过,却很少有人顾及。现在,深圳的“作秀大王”,自称自己也是“流浪人员”,在春节前夕,替乞丐们张罗,虽然只是一顿很一般的年夜饭——每桌300元的标准,在深圳那个物欲横流的地方,也许微不足道,但正是这个常人不放在眼里的饭菜,对乞讨人员而言,却是别一番感觉。
其实,人人都是享受精神平等的渴望。对乞丐而言,也许他们一年中,365天都没有满足一下这个需求的机会。我们的社会,能不能在过年的时候,哪怕是除夕之夜,替无家可归的流浪人员想一想,设法给他们提供一餐免费的年夜饭,也是和谐社会的一种体现。乞丐的这个小小的愿望,不算奢侈;社会团体或政府,以及富翁们,做到这一点,也不至于特别困难。既然深圳的民间人士都能替乞丐着想,而其他人就不能效仿一下呢?
金钱和物质的施舍,不等于精神的关爱和“施舍”。前天,笔者在南宁街头,看到为奥运徒步奔走的河北邯郸农民陈游,想到他的过年,给了他10元钱。
一顿年夜饭,10元钱的红包,不过是个符号,该符号所包含的精神慰藉,价值也许更大。乞丐吃顿年夜饭,大抵也是这个道理。
(刘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