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每户家庭的现住房建筑面积为64.46平方米,居住面积越来越大;每户家庭的平均人口仅为2.81人,人口规模越来越小———这是目前岛城家庭的真实写照,反映了我市城市居民家庭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发生的两大变化。
住房面积是衡量居民居住条件的一
项十分重要的指标。市城调队调查表明,2005年末,我市城市居民平均每户家庭的现住房建筑面积为64.46平方米,人均22.96平方米,比2004年增加8.3%。另外,还有15.75%的城市居民家庭有两处及以上的住房。从现住房的建筑年限来看,有12.75%是5年以内建造的,有31.50%的建筑年限是5至10年,有31.50%的建筑年限是10至20年,有16.75%的建筑年限是20至30年,只有7.50%建筑年限在30年以上。
随着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我市很多城市居民改善了住房条件,住进了宽敞明亮、配套设施完善的单元房。因此,在住房面积增加的同时,我市城市居民的住房建筑类型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居住单栋住宅及单元房的城市住户占90.50%。同时,住房私有化程度较高。据调查资料显示,我市城市住户拥有住房所有权的占86.75%。
市城调队提供的调查资料还显示,我市城市居民家庭平均人口规模越来越小。1970年时,市区平均每户有4.69人,1985年下降至3.57人,20年后的2005年末,每户城市居民家庭的平均人口仅为2.81人。目前我市城市居民最主要的家庭结构类型是三口之家,占了56.25%;其次为一对夫妇户,占到25.75%。(本报记者刘芳滨本报通讯员邱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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