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出行,把家安顿好自己不注意,侵犯相邻权,事就闹大了 七天长假,不少市民会出门旅行或回老家
过年。在此,本栏编辑提醒各位读者,临走前,除关好门窗防贼外,还要将水、电、煤气等开关、阀门关掉。如果因自己疏忽给邻居造成损失,那事就
闹大了,回家后等待你的将是一场纠纷。 小孙出门前,家中正好停水,他打开水龙头后忘记关上。小孙走后不久,水龙头就哗哗淌起水来,很快楼下的老李家就发起了“大水”。
老李做着茶叶生意,家中顶柜上放着价值五六万元的茶叶,小孙家的“大水”将茶叶淋湿,这让老李十分生气,他用摄像机将“水灾”现场录了下来,并找来了物业公司的人员来到现场。待小孙回到家后,老李提出,小孙应赔偿自己的损失。
■解说:因自己的过错给邻居造成了损失,应予赔偿。但邻居对自家的损失负有举证责任。
赵先生在一幢居民楼的底层开了家超市。一天他出门进货,走前忘记关掉了电暖气,不久便引发了一场火灾。
火很快被扑灭,虽未给楼上的30家住户造成损失,但住户们认为,这家超市属于物业房屋,产权归所有业主所有,他们有权获得因为火灾直接导致的物业房屋损失赔偿。
有关部门认定,此次火灾使物业房屋共损失了40万元。这30家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先生赔偿物业房屋损失,并向每户业主支付1万元精神损失费。
法院判决赵先生赔偿这30家住户40万元。
■解说:物业房屋对于业主来说是个人私有财富,赵先生是超市的经营者,为直接责任人,应对楼上30家业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小姜对家中的装修一直不太满意,前一阵子,小姜想在春节前重新收拾一下家,便找来工人装修。工人们在改装楼梯时不小心将楼板打透,这让楼下住户胡某很恼火。
胡某提出,因楼板出现问题,自己无法居住,需在外租房住,因此要求小姜赔偿自己租房费、交通费等1万元,被拒绝,于是胡某一纸诉状将小姜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要求小姜赔偿其租房费、交通费,但未提供充分证据,不予支持。据此判决,小姜将楼板恢复原状。
■解说:小姜在装修房屋时应确保安全,不得给楼下住户带来财产损失。小姜雇用的工人在装修过程中未认真操作,造成楼板损坏,小姜应为此承担过错责任。
■编辑手记:因邻居的过错导致自家受损,则邻居侵犯了自己的相邻权,当事人可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值得提醒的是,当事人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一定不要忽视证据的取得,必要时,可请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或110民警等来到现场,最好留下书面证据;同时也可用照相机、摄像机等将受损物品“留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