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10余万元,帮助他人承揽公路工程贪官之妻被判12年 据新华社电 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因受贿被判刑14年后,其妻张兰英也因受贿110多万元,于近日被河北省景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法院查明,1999年时任河
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总工办主任的张兰英,帮助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一官员亲属所在公司,承揽了石黄高速公路部分工程和京秦高速公路廊坊段养护区办公楼装修工程。该官员为感谢张,送给张人民币7万元、美元1万元。 2003年至2004年下半年,张在任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院长助理,主管该院岩土工程处工作期间,先后向岩土工程处负责人孟某、于某索取贿赂共计80万元。 1996年至1998年,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石家庄办事处主任陈某、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工程地质大队大队长李某,分别通过张各自为本处、队承揽了石港、宣大、京张等高速公路部分勘察工程。为表示感谢及再承揽工程,陈某送给张兰英人民币15万元。李某分三次送给张兰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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