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18”车祸新闻追踪受害人要告民航空管站
起诉理由:肇事司机是职务行为
2005年9月18日晚那场震惊岛城的车祸,造成姜先生的妻子儿子相继死亡,出租车司机当场死亡。日前,肇事司机已被判刑。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姜先生通过律师提出,要求肇事司机所
在单位民航青岛空中管理站赔偿医疗费等688565.64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
起诉理由:肇事司机是职务行为
当晚,韩某驾驶三菱吉普车沿香港中路行至世贸中心附近时突然驶向逆行车道,与司机杨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造成三死一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民事诉状上,姜某和律师说出起诉民航空管站的理由:经刑事审判开庭审理得知,肇事当日驾驶员韩某是接到单位负责人刘某的指示,按其要求到新贵都小区将越野车开回,并于当日20时30分在已深度醉酒的情况下与刘某面对面接车,而作为领导的刘某却没有加以制止。因此,姜某认为民航空管站作为车辆所有人指使、纵容韩某醉酒驾车,韩某的肇事行为应为职务行为,民航空管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蔡锐拿出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致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索赔理由:遭受四重精神打击
“我的当事人遭受了四重精神打击:失去妻子,失去儿子,失去家庭,另外车祸也给他带来伤病。”蔡锐律师介绍,当姜先生从昏迷中醒来时,儿子尚在抢救中,为了不给他太多的心理压力,家人一直瞒着他,说儿子没事,正在治疗中。“我不知道他的家人是如何把噩耗告诉他的,我只知道他听说后精神恍惚,不再说话。”为此,姜先生的家人给他请了心理医生。
“到目前为止民航空管站只是打了22万元给他,没有来探望。按照中国人的习惯,过年前至少应该来看看。”姜先生的哥哥觉得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车祸疑点:
口供前后矛盾
事发当天,肇事司机韩某被带到公安机关,作出第一份询问笔录。他表示没见领导就直接接车了。警方询问,“叫你提车回家的领导叫什么名字?”他回答:“我不想说,今天不说,以后我也不说。”最后,韩某补充说接车的时候见到领导了,领导也喝了酒,没看出自己喝酒。
2005年9月20日,刘某被叫到公安机关。就接车的细节问题,刘某回答,“我开车到新贵都楼下,我到了大约1、2分钟韩也到了,我就从驾驶座上下车。”警方问“你与韩见面以后是否说话?”刘某回答“没有,打电话时都和他说清楚了……”“你见到韩的时候是否发现韩身上有酒味?”“没有,当时天挺黑。”
刘某说是第二天看报纸才知道韩某是酒后驾车,而他的同事却在笔录中介绍,当天刘某到过事发现场,当晚就知道了真相。
“从这些细节能够推测出刘某明明知道韩是酒后驾车。”律师认为韩某的单位应该对事故负责。“当天民航空管站有六七人到达现场,面对惨状他们竟没有一个人报警,韩某在笔录里说自己酒量不错,平时喝半斤56度二锅头还可以照常开车,这些都说明民航空管站没有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
今天,姜先生将和律师到市南区法院申请立案,因姜先生家老人可能要求赡养费等,具体索赔数额还可能做适当调整。(记者
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