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贪官的狱中生活原来竟可以如此潇洒:已被判决并在监狱服刑的沈阳“10·18”大案中的两名重犯——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和副院长梁福全,当年刚被判刑尚被羁押在看守所时,其高消费令人咋舌:两人与前来会见的亲友大吃大喝了15天,日均消费千余元。(1月24日新华社电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在“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厚黑潜规则驱动下,被称为矫正罪恶“手术台”和社会正义“调节器”的监所,早已经不再是一块净土,外界社会的歪风邪雨越过了高墙浸透了监所,这已经构成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核心价值原则的极大藐视和挑战。 两名重犯,不仅享受着“单独关押”的待遇,而且行动自由,每日在帮教餐厅大摆酒席,看守所的餐厅几乎成了梁福全和贾永祥亲友给他们二人压惊的自家饭店、食堂;香烟、打火机、剃须刀等不准进入监室的物品一应俱全,贾永祥还能在监室中收集女人画片,欣赏裸体美女——这哪里是什么监狱,这分明就是贪官们的度假村! 人们都说法律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可真正的最后屏障实际是设在监所里。设立监所的目的,一方面固然是实施刑罚的方式,是要对已有的犯罪进行惩罚;另一方面更是威慑社会的力量,是对潜在犯罪的震慑和对社会秩序的维护。监所腐败却让“同罪不同罚”、“同罚不同监”成为可能,不仅极大削弱了法律的威慑力,某种程度上也颠倒了社会正义。 对部分人来说,当监所变成了度假村,实际上他们的罪恶已经失去了惩罚的方式和途径,他们以及受他们影响的更多人,为了个人贪欲而“以身试法”将丧失最后一道屏障的终端制约。杭州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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