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6-01-25 11:26:46
据新华社电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依法对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徐国健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国健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4年,被告人徐国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 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和钱款折合人民币共计640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缴。
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4年,被告人徐国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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