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北更乡加乐村少妇兰秀先“别”丈夫,与一花甲老人黄某同居,后又不甘寂寞,勾搭上黄某的工友李光(化名)。一次,二人偷欢被黄某抓个正着,羞怒的李光当场砍死黄某,为绝“后患”又杀了兰秀。
近日,行凶者李光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忻城县北更乡加乐村黄某中年丧妻,多年来孤
身一人。2000年6月的一天,同村有夫之妇兰秀从山里劳作归来,坐在黄某家门前休息。黄某看见后,热情地请兰秀到家中喝水解渴。风韵犹存的兰秀激起了黄某的欲念,二人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此后,二人一发不可收拾。为避人耳目,2001年7月,黄某和兰秀偷偷离开家乡,结伴来到上林县一煤矿打工。
在兰秀和黄某同居的两年中,风流成性的兰秀对老头有点厌倦了。2003年8月的一天,黄某下矿井做工,只有兰秀在家。同在煤矿挖煤的老乡李光来到二人同居的工棚。兰秀看到这位40多岁的老乡身强力壮,且幽默诙谐,不禁怦然心动。于是在吃饭时故意挑逗李光,期间还讲了不少黄段子“助兴”。长期离家在外的李光被撩拨得燥热难耐,于是两人到附近山坡上的一口旧煤井里寻“快活”。
2004年5月5日晚上7时许,兰秀和李光一前一后摸黑到旧煤井约会。这一次,二人的行踪被黄某发现了。黄某一路跟踪到山坡上,当他看到两人正行不轨时,愤怒的他用随身带来的刀架在李光的脖子上。李光见事情败露,闪了一下身子,抢过刀来,朝黄某头上猛砍,黄某被当场砍死。见此情景,兰秀惊恐万分,立即往山上逃。李光为绝“后患”,快步追上,又砍死了兰秀,而后,李光逃回忻城县老家。事发不久,杀人疑犯李光被警方抓获归案。(刘治理
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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