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财经专讯
眼看到了旧历年底,又是工薪族领年终奖、拿双薪的好日子。可是欣喜之余不少市民却看不懂自己的工资单了,年终奖怎么缴税?“双薪”算哪块收入?特别是新税法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后,年底奖金的纳税问题备受市民关注。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
年终奖纳税办法变了
市地税热线12366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计算年终奖、“双薪”的纳税金额,应当参照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工作人员说,《通知》规定的新计算办法在今年年初是首次大规模适用,用新办法计算出来的税金比此前要少,也就是说,今年市民领年终奖、“双薪”的时候,“口袋”会更实在一些。
年终奖先除12确定税率
据了解,此前的做法是,个人取得的年终奖金或年终加薪、分红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而《通知》规定,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其雇员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仍作为单独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计算税率时,要把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年终奖、年终加薪、年薪和绩效工资都统称做全年一次性奖金。”
1.2万元少纳税850元
工作人员举例说,市民刘先生年终奖12000元,按以前做法,用12000元直接对照税率表,适用20%的税率,年终奖应纳税的计算方法是12000×20%-375=2025元;按照新办法,先用12000元除以12得出单月是1000元,对照税率表适用10%的税率,年终奖应纳税的计算方法是12000×10%-25=1175元。两种算法差850元。“对于每个市民来说,除以12算税率的办法一年只能用一次。”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年终奖和“双薪”在不同的月份发放的话,只能把其中一项除以12来计算税率。
年终奖发6001元有点亏
昨天,税务师朱女士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通知》的计算方法,年终奖6000元和6001元只相差1元,但需缴个税额差了近300元。
她解释说,如果年终奖为6000元,除12后得500,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计算方法是6000元×5%-0=300元。但是,如果年终奖为6001元的话,除12后商数略高于500,适用税率就变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应纳税额变成575.1元,这样实际拿到手的钱反而要少。地税局工作人员解释,6001元刚好处在税率计算的一个“卡”上,卡上卡下有一定差距是正常的。
(记者 刘文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