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曾在“中国财税论坛2005”上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相关收费。
随着物业税征收的逼近,各方都在积聚势力,准备在新的税收条件宏观条件下巩固自身的利益,争取新的利益。
可以说物业税的征收将对我国的房地
产经济产生很大的影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和银行之间,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开发商与消费者之间都将产生新一轮的博弈。
在这多方博弈中,最让人关注的莫过于开发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新一轮博弈,这关系到房价未来的走势,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方向。
在物业税改革的初期,开发商和消费者都有可能成为改革的受益者。对于开放商来说,其开发成本将会因为税制的改革而大幅度的降低,房价的降低将会刺激有效需求的增长,扩大房屋成交额,这也将为下一轮的房价上涨作铺垫。可以看出,在物业税改革的初期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在不降低利润的基础上扩大销售量,并有望迎来更大利润率。而对于消费者来说,由于这种税制的改革将直接反映为房价的下跌,那些本来还需要积攒多年才可以买房的中低收入消费者就可以提前住进属于自己的新房,这将提高部分消费者的效用。所以说,从物业税改革的初期来看,开发商和消费者双方都将获利,获利的源泉是我国的税收制度更加完善和健全,省去了部分制度成本。
但随着物业税改革稳步推行后,这种双赢的局面将被打破。开发商与消费者将进行一场激烈的博弈,争取获得更大的利益。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商都需要努力适应新的游戏规则,否则由物业税改革所获得的利益将被对方夺取。此时,房价的走向将最终显示谁才是在物业税改革中真正的受益者,最大的受益者。
由于房地产市场是一种空间竞争的市场,其竞争的有效性是相当弱的。所以在这个市场上,消费者相对而言始终是弱势群体。尤其是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上还没有形成一个强大的消费者组织和开发商进行抗衡的情况下,消费者在初期即得的利益很有可能最终被开发商所截取。
其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如果由于旺盛的有效需求促使业已降低的房价又迅速攀升,而与此同时,消费者还要缴纳更重的物业税,这将使消费者失去业已得到的改革利益,甚至付出更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