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房送车,好大的红包 春节前渐兴赠与合同公证做“压岁礼”
晚报讯 “这是我给儿子准备的‘红包’。”郑先生拿在手里的不是红包,而是两张白皮的“赠与公证书”。儿子今年留学回来,郑先生打算把刚买的车送给儿子作为新年大礼。据市第二公证祝长荣主任介绍,春节前,公证处业务量稳
中有升,其中多为赠与合同公证。
“过年长辈要给小辈压岁钱,我打算把公证书封在红包里给他,什么时候办过户都由他。”送这么一份大礼给儿子,郑先生说是因为觉得孩子长大了,“就算是个成人礼吧,以前也没有送过这么贵重的礼物。”郑先生说,他觉得公证赠与合同比直接把车过户给儿子要好,“他已经22岁了,不能再像小时候伸手要压岁钱,给公证书体面些,也可以帮他建立法治意识。”
与郑先生一样,杨先生也写赠与合同,把自己的一处房子赠给了女儿,“她刚结婚,写个赠与合同就能把房产当作女儿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杨先生说女儿结婚前他一直坚持给压岁钱,今年想送个大礼,“这个办法是朋友教我的,他们中也有人准备这么做。”
对此,祝长荣主任介绍说,这两年,不少人开始用做公正的办法给孩子压岁礼,其中以中老年人居多,赠与的财产有房子有车辆,都是大宗物品,其中房子占了绝大多数。“很大一部分人是出于像杨先生这样的考虑。”祝主任说,还有一些是因为儿子结婚需要房子,比起房产买卖过户,公正赠与合同再过户能节省一部分费用。(记者
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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