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功获得者郝世田 1987年参加公安工作的郝世田,历任胶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中队长、副大队长、副局级侦察员。2003年7月6日,他积劳成疾病倒在工作途中,经医院检查为肺癌晚期,于2003年8月14日不幸病逝,为公安事业献出了年仅48岁的宝贵生命。他生前曾先后两次荣立三等功、8次受到嘉奖。2
004年3月19日,省公安厅追记郝世田一等功。 从警17年来,郝世田一直战斗在公安交通管理一线。他廉洁勤政、开拓进取、无私奉献,为创造良好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当他担任副大队长后,更是把“权为民所用”作为座右铭,以为警清廉和严格执法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交通警察的良好形象。他积极牵头改革警务机制,简化办事程序,积极带领民警落实爱民、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他还带领广大交警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在辖区公路沿线创建了135个“交通安全村”和22所“交通安全示范学校”,不仅提高了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由此遏制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了沿线村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为公安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誓言。言兼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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