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不动产税避免“一刀切”专家认为高赋税显得简单,操作也是问题,还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据新华社电 在近日结束的土地一级开发热点与实务研讨会上,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指出,我国的不动产税已经在研究当中,不动产税改革将保证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家庭
基本住宅用地税率有可能为零,而对于别墅、低密度住宅,税率肯定要高,基本住宅之外多出来的那一部分住宅,即拥有多套住房的,税率也要高。 此番讲话,再次引起了公众对于不动产税的关注。那么,对第二套住房课以高税赋是否切实可行、能否抑制炒房并稳定房价呢?
一位专家认为,对第二套住房课以高税赋以打击炒房,国土资源部的出发点是好的,关键是办法显得简单一些,怎么操作也是问题。首先,新政策有没有追溯力?现在有两套或多套住房的人比比皆是,新政策如果只针对以后买房的人群,公平何在?如果具有追溯力,那只拥有一套房子的业主是否会退税?
其次,现在许多人只有单位以前分配的福利房,即央产房和市产房,都是根据职务、职称、工龄这些条件来确定的。这些福利房属不属于基本住宅?这部分居民要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新的商品住房,如果也要缴纳高额不动产税的话,似乎偏离了原政策打击炒房的初衷。
这位专家认为,对于第二套住房不应该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这样只会造成新的不公平现象。
单靠重税不能抑制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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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虽然不动产税的实施正在逐步推进过程中,但对于“对第二套住房课以高额不动产税以抑制房价”的观点,也还存在一些不同意见。
一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表示,不能简单地认定高赋税就能降低房价,回顾去年征收营业税的情况就可以发现,加税只能促使租金和房价上涨。
这位总经理指出,住房作为一种消费品就应该有统一的税率。劳动者在获得财富的过程中已经完税,用合法收入购买的二套甚至多套商品房要征重税,目前还没有法理基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