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农安女青年小薇(化名)技校毕业后分配到通化市工作,经他人介绍与当地男青年翟立刚相识。没想到的是,这段草率的姻缘竟成了她噩梦的开始——只因不愿在婚礼前发生性关系,她竟惨遭其硫酸泼头,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5年来,容貌严重被毁的她整日躲在小屋内以泪洗面
,从没照过一次镜子,过着痛不欲生的生活。然而,坚强的小薇并没有就此放弃,她拿起了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7日上午,一个头戴蓝色遮帽的女青年在母亲的陪伴下,流着泪来到本报。经询问得知,该女青年名叫小薇,现年30岁,是通化市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母亲名叫王桂芹,现年55岁,家住农安县哈拉海镇。还没开口,小薇已泣不成声。
A 噩梦的种子 为分房子草率登记
虽领了结婚证,但双方并没举行婚礼,也没住在一起
据小薇介绍,她的家住在农安县哈拉海镇。1994年,初中毕业的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通钢技校。1997年从技校毕业后,小薇留在了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她又被调到集团第一炼钢厂办公室任打字员。
1999年8月,23岁的小薇经他人介绍与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线厂职工翟立刚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同年10月,刚刚相处两个月的翟立刚向她提出了办理结婚证的要求,原因是为了能在单位分到房子。在翟与其家人的多次“工作”下,小薇和翟立刚办理了结婚登记。虽然领了结婚证,但双方并没有举行婚礼,也没有住在一起。
强行同房拼死不从
惨遭暴打多处受伤,还被打掉一颗牙,挣扎着撞碎2楼窗户才获救
2000年6月29日7时20分,翟立刚来到小薇的住处(当时小薇借住在其老姨家),小薇的老姨上班去了,家中只有小薇一人。翟立刚要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小薇拼死不从,于是,恼羞成怒的翟立刚对小薇拳打脚踢,小薇身上多处受伤,还被打掉一颗牙齿。
拼命挣扎的小薇逃到了窗台上(2楼),撞碎了玻璃,半个窗扇掉了下去。邻居们闻讯赶来,将遍体鳞伤的小薇从窗台上救下来。饱受伤痛折磨的小薇心灰意冷,决心与翟立刚分手。
B 噩梦的开始 心灰意冷坚决离婚
男方及家人多次找到媒人或女方本人及其亲属,希望重归于好被拒绝
2000年7月3日,小薇向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请求解除她与翟立刚的婚姻关系。此后,翟立刚及其家人多次找到媒人或亲自找到小薇本人及其亲属,希望小薇能够撤回诉状,重新与翟立刚和好。但遭到小薇的严词拒绝。7月7日,在通化市二道江区民政局,小薇拿到了离婚证。
与翟立刚解除了婚姻关系后,小薇顿感浑身轻松,然而,天真的她还不知道,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正向她悄悄袭来。
一杯硫酸从头泼下
脸上、手上、身上顿时火辣辣的,衣服被烧焦,手套也被烧成了碎片
2001年12月7日17时40分,小薇下班后像往常一样回家(此时她已经从老姨家搬了出来,另租房居住),当她行至距租住处约300米时(通钢家属楼208栋楼前),突然听到有人在身后叫她的名字。她回过身来,看到“前夫”翟立刚飞快地扑到眼前,将手中装有硫酸的一个杯子举起来向她的头部泼下。小薇顿时感到脸上、手上、身上火辣辣的,疼痛难忍。她身上的衣服被硫酸烧焦,戴着的手套也被烧成了碎片。翟立刚行凶后将杯子扔到地上仓皇地逃跑了。
小薇被硫酸烧伤后,强忍着钻心的疼痛跑向附近的一幢居民楼,从1楼一直敲到5楼求救。此时,她有些支撑不住了,瘫在楼道内,但她坚强地又从5楼爬到了4楼。正当她绝望之际,4楼一居民家的门开了,一名女子将小薇扶进了屋子,然后拨打“110”报警。小薇的老姨闻讯赶来,将小薇送进了通化市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医院抢救。
C 噩梦的痕迹
面部疤痕超10% 被鉴定为六级伤残
小薇被烧伤后,通化警方迅速赶到了事发现场,同时,辖区内的二道江区公安分局山下派出所民警也赶来了。警方在现场提取了遗落的手套残片等物证后,又在翟立刚家中找到两只装有硫酸的玻璃瓶,一只内装4.5公斤,浓度为95%,一只内装0.5公斤,浓度为98%。
小薇在通钢职工医院住院10天后,转院到长春市烧伤医院治疗,此后到过省内多家医院求治,2004年2月,又前往北京市整形外科医院治疗。
长春市烧伤医院的病历上写着以下字样:头、面、双前臂、左手硫酸烧伤面积45%。2003年1月4日,长春市司法鉴定中心下达《长春市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书》。记者看到了如下字样:额部见长18cm、宽2.5cm—4.0cm皮肤疤痕,左侧眉毛因疤痕全部脱失,上眼睑因疤痕挛缩,眼闭合不全。右眉毛中段因疤痕致眉毛缺失。左颞部有一12cm×4cm疤痕,毛发脱失。左面颊有2.5×0.2cm、左耳下2.0cm条状疤痕。左腕部伸侧有一9.0×3.5cm疤痕,腕关节活动轻度受限。左腕、左手三、四、五指及右腿等多处有点片状疤痕。
分析说明:依据病历记载可确认该人确有头面部、双手烧伤存在;额部有特大面积疤痕,左眉毛因疤痕全部脱失,左眼睑因疤痕致睑缘外翻及左眼闭合不全。面部疤痕面积占面部10%以上。依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6、7项之规定,该伤残程度符合六级。结论:小薇属六级伤残。
D 噩梦的痛苦
5年不敢看照片,不敢照镜子
治病花掉8万余元,家里早已是债台高筑,以前开朗的小薇整日躲在家中不出门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小薇的母亲拿出了几张女儿未被硫酸毁容前的照片。照片上的小薇活泼靓丽,长相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但也楚楚动人。看到母亲拿出了自己的照片,小薇禁不住再次泪流满面。她说:“自从出事后,这些照片我一直都不敢看,更不敢照镜子,狼心狗肺的翟立刚将我毁成这个样子,真是丧尽天良,谁能还我逝去的容颜啊?”
据小薇的母亲介绍,为了给女儿治病,花掉了借来的8万余元,家里现在早已是债台高筑。
目前,小薇整日躲在家中不敢出门,也不肯见自己的亲朋好友和同事。以前的小薇性格开朗,每天笑声不断,平时为人热情,乐于助人。现在惨遭硫酸泼头后容颜丑陋,一切美好的愿望全都化成泡影,整天将自己关在屋子里默默地流泪,也不愿意说话。谈到小薇当时被硫酸烧成啥样时,其母从随身携带的一个包中拿出几张照片。照片上的小薇惨不忍睹,真是令人触目惊心。
每天睡前母亲帮她用拳捶头千下
由于头皮的毛囊被损,小薇经常掉头发,头皮也麻木得没有任何知觉
小薇现暂住在农安的母亲家中,她的精神有些恍惚,整天面对墙壁不肯见人,5年来不敢照镜子,有时还寻死。再有几天就过年了,同村的姑娘都忙着置办新衣和头饰,可她却只能忍受着毁容带来的精神折磨。
由于头皮的毛囊被硫酸烧损,小薇经常掉头发,头皮也麻木得没有任何知觉。为了保持血液循环,每天晚上睡觉前,母亲都会用拳头捶打其头顶,一次得连续捶打上千下。
E罪恶的代价
罪有应得 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同时判赔被害人伤残补助费130889.60元的80%,目前已将罪犯一房产封存
翟立刚采用报复的手段使用硫酸将小薇毁容后,却仿佛一下子从地球上消失了,虽然网上通缉,但一直没有其落脚的准确线索。就这样,一晃两年快过去了。
2003年11月,通化警方发现,翟立刚的家人经常与一个温州的电话号码联系。最终,民警做通了翟立刚哥哥的思想工作,得知翟立刚现已潜逃到了浙江省苍南县。于是,民警们迅速出击,将翟立刚抓获归案。
2004年2月23日,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4月,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一、判处翟立刚有期徒刑11年。二、赔偿被害人小薇伤残补助费130889.60元的80%。该判决下达后,翟立刚不服,上诉到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4年11月,翟的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现翟立刚在梅河口一监狱内服刑。
目前,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翟立刚位于通钢住宅楼109栋3单元4楼的楼房依法封存保全。通化市二道江区人大也正在密切关注此案。
噩梦的抗争 人生有几个20多岁?
盼望着早日过上正常的生活,与痛苦早日隔绝
在记者采访时,小薇的母亲用颤抖的手将几张稿纸递上。这是小薇在极度痛苦中写下的一篇题为《盼望》的文章。
小薇在文中写道:人生如梦,人生如歌,我本来就很渺小,我好比是无名的小草,在风雨中坚强地活着。我不求荣华富贵,不求高官厚禄,却被生活中的一段恋爱给毁了。
生活对我来说本来是美好的,我和别的女孩子一样,有梦想、有希望、有对生活的热爱。就因为认识了翟立刚,一切都变了。在和他相处的日子里,我的忍耐、期待都一次次成为泡影。分手之后,他竟用最狠毒的手段,将我从美丽的天堂推入到人间地狱……我在短短的几天内,竟变成了这个样子,我痛不欲生。这还不算,下次手术还需要更多的费用和更痛苦的煎熬。
面对生活,我还能站起来吗?我告诉记者要坚强,我还有很多的事情没有做,还有很多人没有感谢,还有很多人间动人的故事没有感受到——我每天晚上睡觉时眼睛闭不上,两年来我的左眼总是流脓水,耳朵天天嗡嗡响,烧伤的脸总能挤出白脓来,我不知道这样能否治好。
20多岁对谁来说都是最美好的时光,也是最宝贵最靓丽的,人生能有几个20岁?我的青春是这样的痛,认识他是一种痛,没有理解、没有安慰,当初跟他办结婚手续时,我的内心是多么的矛盾,而他却如此无情无义。当他将硫酸向我当头泼下时,我的神经完全麻木了,整个身体没有了知觉,就像一个大板子。到达医院后,头发被剪掉了,头发掉到地上,地面都烧白了,连护士的手都烧伤了。
这件事对我全家的伤害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我多想为家做点贡献,让我的父母快乐,而今的我却只能以泪洗面,我盼望着早日过上正常的生活,与痛苦早日隔绝。(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