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王局长说:“还是由你来宣布刑拘,准备好手铐脚镣,完了立马给戴上。咱们做好审讯15天的准备。15年的案子,一年一天嘛。”    我们到了黎满诚被看管的房间,王局
长很严肃地向他宣布了刑拘通知书,话音刚落,一个戏剧性场面出现了:黎满诚站在那儿大喊“冤枉,冤枉……”喊到第二声身子就偎到了墙上,头冒汗腿打颤,几乎就站不住了,喊冤声一声比一声小。我非常严肃地对他说:“你喊什么冤?已经死了的你岳父一家才是真冤呢。过去没查到你,是技术不发达;现在技术发达了,谁犯了罪也赖不掉。”    刑警当即给他上了手铐脚镣,并把他带到了临时审讯室。
   我开始了测后谈话,对他说:“做了这件事是你的第一个错;本来当初如果主动说了,也没什么大不了,没说,是你的第二个错;今天你就别再错了。老话说,事不过三,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15年了,什么事都该搞清楚了,不能再老背着它了。你老丈人一家,我们都调查得很清楚,像你小舅子、小姨子身上的各种嫌疑人推测,最后都否了。现在就集中到了你这儿,为什么没测别人就测你?应该相信科学技术……人活一口气,你做这事儿就是要出口气嘛。在这件事上,死了的人也不能说是没责任,他们也有责任啊……现在的科技不同过去了,1981年那会儿我们国家还没加入国际刑警,现在可不同了,什么手段没有?”
   我说到这儿,黎满诚开口了:“哎呀,我相信现在的科技,你们办案挺文明,说话也文明,测试也文明……”
   我说:“这就对啦,现在重要的是挽救活着的人。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你的许多想法,我们能理解……”
   谈着谈着,黎满诚就有主动要说的意思了。这时,有位刑警进来跟我小声说:“张祖丰说该走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我一看表,已经4点多了。我跟祖丰原计划坐当晚6点多的特别快车回京,但现在正是关键时刻,不能换人谈话。我说:“今晚不走了,推迟一天吧。”
   我又和黎满诚接着谈。我说:“满诚,咱们已经说了很多了,其中的道理就不必再重复了。你主动说出来,咱百分之百帮你。可有一条,我不能提醒,提醒了那就不是你主动讲了。”
   黎满诚沉默了足有20分钟,用手把额头的汗珠子一抹:“我说。”
   “好,那我就记录,黎满诚主动供述如下,时间是1996年8月16日下午4时50分。你说吧。”我边说边在纸上记录。
   这时,屋里参加讯问的有王局长、李大队长,还有两名刑警。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黎满诚身上。他开口就说:我真没想到,你们不打人不骂人,凭科学技术定我这么准,我心服口服!实际上,我杀害我岳父一家5口人以后,已经作好准备等着公安局抓住我,枪毙我;可后来,调查我的时候我说不是我干的,就没有再追问我。再后来又几次审查另几个嫌疑人,我也搬了家,就以为没啥事了。
   黎满诚作案后准备以命抵罪。案发那天上午,全村人差不多都去了现场,恰恰老乔的两个女婿都没去,通知后才来的。老乔一家五口被杀,村里传得乱哄哄的,大女婿黎满诚却在小酒馆里要了猪头肉、花生米,像是什么也不知道似的,在那儿喝酒,这一现象本身就值得思考。黎满诚当时的真实想法是,就是抓去枪毙也要做个饱死鬼,正好夜里弄到了钱,于是抓紧时间去吃喝。但没想到在刑警摸排调查的问话中三言两语就混过去了,这使他的侥幸心理又占了上风。实际上,如果当时取了他的足迹、手印,把人往看守所里一关,一问他肯定就交代了。但是,由于当时没对黎满诚重点审查,使他侥幸逃避了15年。所以我主张,在疑难案件中不仅要注意重点嫌疑人,也不能忽略了对非重点嫌疑人的细致调查。
   黎满城开始交待:我1953年2月11日出生,1973年正月三十结婚。订婚的时候我岳父就不同意。当时我妻子18岁。一开始她是许配给了外村的,是订给了一现役军人,后来这个军人转业,要的是别人家的女人,就不要我妻子了。再后来,我二大爷给我说的媒,是正月初六说的,正月三十就要了她。为什么这么短时间就结婚了,主要是怕变卦。
   黎满诚的供述从他结婚时说起,说明他对案件前因后果的自我认知十分清晰,矛盾自订婚之日就产生了。岳父是不同意女儿和黎满诚结婚的,但可能是态度不坚决,可能是女儿急于出嫁,这桩婚事还是成了。(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