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逸飞遗产纠纷案开审 上海一中院前天开庭审理原告被告均未到庭
早报文娱专讯前天上午,上海一中院公开开庭对陈逸飞遗产纠纷案进行质证,原本表示要亲自出庭的逸飞遗孀宋美英及其幼子陈天并未到庭,而被告逸飞长子
陈凛方则干脆无人到庭。于是,整个庭审就在宋美英委托的律师单方提供证据后结束。宋美英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表示,陈逸飞遗产财产究竟多少,最终都要通过法院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法庭上,宋美英的代理人称,“宋美英曾经和陈凛达成过和解协议约定:宋美英和陈天拿走遗产的72.5%,陈凛22.5%,另外5%则分给陈逸飞的兄弟姐妹。但在达成协议后,陈凛突然要求和宋美英以50%对50%分割遗产,最终导致和解失败。”法院鉴于宋美英提供的证据不完整,表示再给宋美英一个月的举证时间,择日再开庭审理。
休庭前,宋美英的代理人提出了一个让所有人员都感到惊讶的请求———宋美英及幼子陈天因无收入来源,故请求法院是否可以准许他们在结案前动用部分遗产以解燃眉之急。对此,法官让该代理人庭后提供书面申请,并表示将在对书面申请进行研究后予以答复。
事后,记者采访到了陈逸飞长子陈凛,他表示之所以缺席庭审,是因为自己没有接到传票。(菲菲)
遗产构成详解
房产9处,包括公寓8套别墅1套
成品以及半成品油画253幅、处于动态当中85幅,其中有些已经卖掉,有的还在拍卖中,散落在宋美英处143幅、陈凛处25幅
投资公司11家,这11家公司注册时均为隐名,尽管陈逸飞已去世,但这些公司的名义投资人均承认该部分财产都应作为遗产进行划分。
(根据宋美英的代理人法庭发言整理)
遗产纠纷案大事记
■2005年11月8日陈逸飞遗孀宋美英的律师将一纸诉状递交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状告陈逸飞长子陈凛,要求法院对陈逸飞总值约4300万人民币的财产进行依法分割。
■2005年11月11日陈逸飞遗产纠纷案中的矛盾焦点———陈逸飞与前妻张芷的离婚协议书浮出水面,陈凛律师向媒体透露了陈凛为母追讨“200万美元债权”的事情。宋美英方面要求陈凛出具其母对陈逸飞的债权文书,即同意依法在遗产中优先予以处理。但陈凛方面始终不愿意公开此债权文书。
■2005年11月13日宋美英的律师将拟定好的遗产分割意见提交到法院,以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陈凛和其律师对于宋美英的分割意见表示“不清楚也不关心”。同时双方均表示,和解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