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青岛四方区经典量贩式娱乐有限公司和市北区青岛音乐之声餐饮娱乐广场台东三分店从事量贩式KTV文化经营项目的立项申请,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娱乐场所的设立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不得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一)因犯有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赌博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之规定。现将我局掌握的上述场所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若发现该场所实际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的事项,请广大市民于1月28日前书面告知我局。四方区文化局受理地址::四方区鞍山二路40号,邮编:266033,联系电话:83795422,联系人:翟青;市北区文化局受理地址:市北区顺兴路26号,邮编:266021,联系电话:83836116,联系人:任鸣。或反馈意见请直接送至以上两区文化局审批窗口反馈意见箱。序号拟设单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性别有无上述犯罪记录1、青岛经典量贩式娱乐有限公司\四方区宣化路93号甲\孙传刚\男\无2、青岛音乐之声餐饮娱乐广场台东三路店\市北区台东三路当代商城三楼\刘仕玉\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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