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万名优抚对象能报医疗费啦 今年起我市每年拨出800万元作为专项救助金 早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按照“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办法”规定,全市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2.5万名在乡优抚对象可以报销住院医疗费和癌症化疗、尿毒透析等特殊大病无需
住院产生的医疗费。 据介绍,在乡优抚对象是指按月或季度领取优抚金的优抚对象,优抚对象因病住院或患有特殊大病无需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可分别享受报销90%、70%、50%医疗费优惠待遇。非农业户口的优抚对象,要留好在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单据,直接向所在区或市民政局申请救助。 今年起,我市将每年拨出财政专款400万元、福利基金400万元,作为在乡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专项救助金。市民政局咨询电话为82106013。(潘修雷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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