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16岁的小冰(化名)为了体验找“小姐”的刺激,伙同他人实施偷窃。当他拿着偷得的6000元钱到歌厅潇洒时,出手阔绰的他,反成了他人的抢劫目标。
今年16岁的小冰,家住哈尔滨市郊区。自小父母离异,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境贫困,小学毕业后,小冰便辍学在家。和社会上一些闲散人员混在一起,
渐渐染上了吸烟、喝酒、打架等恶习。每当听到哥们儿谈论找“小姐”的事情,小冰都感到既好奇又羡慕,囊中羞涩的他萌生了盗窃财物,然后找“小姐”寻刺激的想法。
2005年11月20日13时,小冰找到好友小海,经过一番密谋,二人来到道里区顾乡某小区,对一户居民家实施了入室盗窃,盗得现金6000余元。当晚,他俩便拿着钱来到道里区某歌厅。他们让歌厅服务员帮忙找两名“小姐”。
服务员余某和何某见来找“小姐”的小冰和小海年龄不大,便向二人要了高价,不想二人竟一口答应,并当即拿出3000元现金。余某、何某见二人出手阔绰,便将此事告诉了歌厅的另一名服务员李某。不想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李某竟伙同朋友张某、王某,以歌厅为顾客提供出租车为名,将从歌厅出来打车的小冰、小海骗上车。随后对他俩实施了抢劫,抢走了二人3000余元现金。
2006年1月10日,李某、张某、王某被道里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余某、何某以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被批捕。(娄英楠)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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