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冠军 摄影报道
编者按:1月10日,本报有关陕西华阴截留千万救灾款的报道,引起了读者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实际上,本报记者在华阴采访此事过程中,又发
现了比华阴截留事件更深的黑幕——华阴市的上级渭南市政府有关部门大肆挪用移民专项资金,并在实施国务院移民项目时严重缩水。今日,本报刊发记者对此的调查。
作为一项政绩工程的载体,《渭南地区移民志》记载着当地移民工作的“丰功伟绩”;作为一项证据,《渭南地区移民志》又白纸黑字地证实着当地政府欺骗党中央、国务院和广大移民的事实。
由陕西省渭南市移民局编辑出版于1992年的《渭南地区移民志》记载:该地区安置三门峡库区移民17633户合73965人。
但198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中办发[1985]29号文件《关于陕西省三门峡库区移民安置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规定,三门峡库区安置15万人返库定居,并且,国务院已经根据这一移民规模向陕西渭南批复了土地使用计划,划拨了安置经费和物资。
缩水一半多的移民安置工作,内幕到底如何?国务院划拨的经费和有关资金哪里去了呢?
渭南移民由来
上世纪50年代,考虑到黄河淤积越来越严重的现实,中国政府决定建设三门峡水库。按照当时的设想,三门峡水库建成后,通过大量拦蓄上游来沙,使下游黄河由“地上河”变成“地下河”,黄河下游的洪水威胁也将消除。
为了建设三门峡水库,位于规划库区的陕西渭南地区数十万居民被移民至宁夏、甘肃等地。
但建成后的三门峡水库,并没有像纸上规划的那么令人兴奋,人们发现三门峡水库有严重的问题。
资料显示,建成后的水库当时仅拦水两次,就有15亿吨泥沙铺在了从三门峡到陕西潼关的河道中,潼关河床因此暴长4.5米,黄河上游及渭河水面也连连涨高。专家推断,长此以往,不出数年,西安、咸阳、渭南等黄河流域大中城市都将难逃厄运,沦为泽国。
有关部门承认三门峡水库“设计上有失误”,并着手对三门峡水库进行改建。按照改建计划,水库大坝左岸增建了两条泄洪排沙隧洞,改建四根原本用来发电的引水钢管,加快库内淤沙泄出。此举意味着“三门峡水库的库容变小了,原来许多被淹没的农田重新浮出了水面”。
听到这个消息,那些背井离乡了28年的乡亲们萌生了返乡之意。从1986年开始,数十万移民陆续踏上了返乡之路。
按照当时“中央及渭南地区移民安置”的相关政策,这次回迁由移民“自搬自迁自建”,政府只负责道路、学校等公共设施的承建,政府给予移民的安置费人均只有1000多元。但是,在外生活艰难的移民们还是选择了回家。
谈及当年情景,村民们颇有感触:“跟逃难的生活没有什么分别!”在他们锁定的记忆里,因为没有房屋住,大多数村民在草棚里一住就是3年。也有个别移民住在用土坯建的简易房中,这在当时已经是极其奢侈的事了,一家五六口人挤在不到10平方米的屋檐下的情景随处可见。
国务院安置规模被缩水一半多
1985年,针对三门峡库区移民返迁问题,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以《纪要》形式联合下发中办发[1985]29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陕西省渭南移民办安置15万移民返库区定居。根据这一计划,国务院就15万返库移民的返迁工作做了批复并划拨安置经费、土地及物资。
当时,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先后拨给渭南市移民办一系列经费,主要有:安置15万移民返库区定居经费2亿元、30万亩土地、一定数量的计划内物资。而渭南市移民办则经过陕西省和水利部先后向国务院呈报了3.4亿元的一系列经费规划报告。
当时任职于渭南市移民局库区安置科的李万明告诉记者,在国务院批复之后,渭南市未报请国务院批准,擅自决定“严格控制、尽力压缩返迁移民人数”,至1988年底返迁工作结束时,返迁安置的移民人数仅为69750人,不到国务院安置计划的50%;后来在解决返迁尾留问题时,又整补安置了少量返库区移民。
由陕西省渭南市移民局编辑出版于1992年的《渭南地区移民志》记载,截至返迁安置工作结束,全库区实际安置的返迁移民总数仅为17633户计73965人,还不到中央文件规定的返迁15万人规模的一半。但是,国家的各项拨款却已经按照计划下拨到了地方政府。
“当时我曾就此事向主管领导汇报,领导说,这个数字一定要严格保密,绝不能透漏给任何人。”了解内情的李万明告诉《公益时报》,1993年,他就此开始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此后,“渭南市移民局将进库安置移民总数说成是12万,后来又改成‘近十万人’,一直用模糊概念与上级政府周旋。”
2006年1月6日,记者在陕西渭南调查政府截留“03·8”洪灾5906万元灾后重建专项资金问题时,意外发现,渭南地区移民系统专项资金不仅数量巨大,而且被截留、挪用的状况更是触目惊心,已经形成严重“黑洞”,很多资金挪用后已无法收回,当地移民部门和审计部门的会议纪要有多处披露。
钱到哪里去了?
地方政府压缩安置规模的后果是,当地多出了大量资金、土地和物资。
以土地为例,国务院批复了30万亩移民安置用地,但实际上由于安置人数不到国务院规模的一半,就剩余了10多万亩安置土地。《公益时报》记者了解到,渭南市移民局及下属各县移民局就将这些土地大部用于对外承包出租,每年,仅土地承包费就能收到近千万元,
按照规定,移民资金由移民局专项管理,不许挪作他用。那么,移民局又是怎么使用这些中央政府下拨的移民资金呢?
1998年8月30日,当地媒体《三秦都市报》报道,由中法合资,渭南市移民局投资300万元的大荔矿泉水公司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被陕西省高院依法宣告破产还债。这一报道,从一个侧面证实了渭南地区移民款的违规挪用现象。
就此问题,陕西省审计厅于1994年11月22日作出当年第205号《审计结论和决定》认定,1993年6月,渭南地区移民办将入股大荔矿泉水厂的移民专项资金和借给有关县移民办办实体的专款300万元,大笔一挥化作政策性支出,造成虚列开支600万元。该审计结论还认定,1989年3月,渭南移民办借给地区物资局移民专项资金200万元,至1994年仍有74万多未收回。
移民局挪用移民专项资金的事实,还可以从该局的一份清欠款名单中看出端倪。2004年9月30日,渭南市移民局发布“渭移发(2004)112号《关于进一步搞好清收外借(欠)款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
——渭南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欠移民局74.27万元未还;
——临渭区百货公司百一商店所借40万元及利息至今未还;
——渭南市重工行业管理办公室欠所借移民款40万元及利息;
——渭南移民经济开发服务公司入股陕西渭南万达包装有限公司55万元股金至今未收回;
…………
《公益时报》发现,1998年,经时任渭南移民局局长程远批准,渭南市移民局与另一移民部门“合资”500万元成立渭南移民基金会,利用移民资金放贷。此后不久,国家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通知,该“移民基金会”改名为“移民扶贫协会”。至今,该协会仍在利用移民资金进行经营。
当时,经局长程远批准,渭南市移民局还专门成立了“渭南移民经济开发服务公司”,不过,通过该公司,移民局有600多万元打了水漂。
原任职于渭南移民局的李万明在其举报材料中说,多年来,渭南市移民局等联合各县移民局,投入巨资兴办经济实体30多个,总亏损额高达3000万左右,其中有三个县移民局竟各亏损500多万元,而投入资金的来源则全部是移民专用款项。
除了政府审计部门的官方审计,当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也显示渭南移民部门在移民专项资金的使用问题上存在严重问题。
渭南金鹏会计师事务所对华阴市移民局的财务审计报告称,渭南市下属华阴市移民局不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政策规定,非法挪用截留问题严重。比如,市移民局将专项资金43.3万元出借,其中两笔是借给个人做生意。
除了市级政府挪用移民资金,华阴市的下属一些乡镇政府也染指这些资金。在审计报告中记者发现,华阴市各乡镇截留移民建房扶持资金、庵棚拆除款、村台续建款等各项资金总额达77万多元。
据调查,移民安置资金到达乡镇后,不少乡镇就直接将移民专款挪作他用。其中,北杜乡从移民款中拿出3000元为派出所购车,8390元为春节运动会办福利,5288.70元用于党代会、人代会办公用品及招待费用;五合乡政府则动用了40488元移民款为乡政府购买了一辆微型客车。
对于这些花样繁多的挪用挤占行为,在渭南当地有一个无法证实传言称,渭南市一位主管移民的负责人曾说过:“管理上亿元的安置经费,浪费几百万元算不了什么。”
尽管渭南官方挪用移民安置费用令人触目惊心,但那些可怜的移民们对此却几乎一无所知,直到他们看到有关政府文件才恍然大悟。一位移民告诉《公益时报》:“要不是后来看到政府文件,我们以为中央忘掉我们了呢!”
虽然移民们终于知道中央政府并没有忘记他们,但直到记者发稿时止,那被压缩了一半多的移民规划所剩余的一亿元以上经费到底用于何处,有关部门并没有给出答案。
查处成了大难题
水利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私下告诉《公益时报》,类似渭南移民资金被挤占挪用的情形,查处起来比较难。原因一是时间长导致调查取证难,二是这种情况太多,很多时候,“上面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位官员介绍说,以移民资金为例,通常都是下边报数字和规划,上面审批。尽管审批机关也要去进行一些调查研究,但那多半是走走过场,从宏观上把握个大概数字,至于具体的出入,只有基层政府才知道。
根据这位官员的说法,现在地方政府挪用贪污移民款的方式有多种多样,主要的方式包括:虚报数字和项目、压缩上级批复的规划、巧立名目进行资金转移、以借款方式挪用挤占、直接虚报冒领,等等。
“国家这么大,每年下拨的经费那么多,都是成百上千亿计,中央不可能对每一笔经费都做到有效监管,对于这些经费的使用,一是凭地方政府官员的良心,二是要依靠当地人大、审计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可是,良心是个摸不到的东西,靠不住,而监督制度看来还远未真正落实。所以,一句话,难呀!”
面对记者的探询和追问,这位官员一脸惆怅。
继上期报道了陕西省华阴市政府截留五千多万元中央政府针对灾民的专项资金后,本报今天又推出有关陕西渭南市政府有关部门压缩国务院移民安置计划、严重挤占挪用中央移民资金的调查报道。
尽管两起事件所侵犯的资金性质有所区别,但从宏观上看,这都是地方政府在使用中央政府有关移民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问题。可以说,这不仅是对中央政府抚恤民情举措的亵渎,更是对移民利益的漠视和侵犯。
我们注意到,在本报上期推出华阴资金问题的报道后,当地党委政府面对媒体的质问,对其中所存在的问题给予了“强烈否认”。
按照华阴市委宣传部对香港《大公报》记者的说法,该市政府认为是《公益时报》弄错了事实,“将5906万移民迁建专项资金与救灾款混为一谈”,市政府的解释是:“5906万资金是国家发改委安排用于移民迁建工程的项目建设资金,不是民政部门安排的救灾款”。
且不说本报报道根本就没有误将此款当成民政部门的救灾拨款,而是指该款系国家发改委的专项拨款,光就迁建资金的使用而言,当地政府也同样存在问题。一个问题是,当中央政府部门下拨了专项资金后,地方政府为什么没有及时将这些资金投入使用?
我们从来不惮于用最坏的想法去防备权力拥有者对权力的滥用。请问,2年过去了,那数以千万计本应用于灾民的建设工程款,为什么至今绝大部分还躺在政府财政的户头上?我们认为,作为一级政府,不应该不懂得“瓜田李下自避嫌疑”的基本道理吧?
更大的问题在于,中央政府之所以拨付专项资金,就是希望这些取之于民的资金能够及时用之于民。财政的效能原则告诉我们,对于上级政府拨款,下级政府必须在合理的期限内使之发挥效用。但华阴市政府拖延工程项目的实施并致使国家资金长期闲置(是否被挪用姑且不说),这至少有失职的嫌疑。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人们对华阴市政府截留专项资金表示愤怒和质询的时候,本报又在调查中发现了华阴市的上一级渭南市政府大肆挤占挪用国务院下拨的移民专项资金的事实。
虽然这都是对移民权益的侵犯,但我们宁可相信,渭南市和其下级华阴市政府的所作所为并不是有通谋的沆瀣一气,而是少数官员的违法和失职行为。
本报记者在调查中注意到,基于三门峡水库这个50年前的设计祸根而产生的渭南地区移民问题特别复杂。当年,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在库区世代繁衍的农民们毅然背井离乡,他们是真正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此后的返迁过程中,这些朴素的民众经历了多次颠沛流离之后,可以说是一贫如洗。相对于那些可以安居乐业的人来说,移民可以说是更加弱势的一族,同时也是恩人一族。
即便如此,绝大多数移民对国家和社会并没有太多的怨言,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面前,他们毅然选择了后者,而将前者暂时搁置一边。对于这些朴素而又忠诚的共和国居民,包括政府官员在内,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对他们关爱有加,而不能以任何理由去掠夺和侵犯他们本已少得可怜的幸福。
也正是基于这个道理,中央才会在很多场合强调保护移民的正当利益,尊重他们的幸福和安宁,才会在财力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大量专项资金用于移民安置。
如果我们真的深刻认识到当年移民所做出的巨大牺牲,真正体会到他们对社会的恩情,那么可以说,漠视和侵犯移民正当权益,是一种恩将仇报,这样的行为,天理难容!
我们期待着有关部门能对渭南市和华阴市对移民专项资金使用的问题进行回应和调查,我们更期望,渭南的移民不会再遭受被侵权之苦。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