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隆重表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跨入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对青岛来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是青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成果的综合反映,极大地增强了青岛的美誉度和吸引力。全市上下一定要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努力站在高起点,瞄准大目标,实现新跨越,进一步
开创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新局面,推动青岛向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目标不断迈进,创造青岛更加美好的明天。
跨入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表明我市“创城”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要看到,用更高标准衡量,我们还远未达到文明城市的状态,因此更需要我们一如既往、持之以恒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全国文明城市不搞终身制,中央文明委每年要对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复查,三年之后还将重新进行评选,我们将面临更强竞争对手和更高测评标准的挑战。所以,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扎扎实实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努力把这一珍贵荣誉维护好、发展好。
建设文明城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把进入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新的起点,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为总抓手,围绕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加快建设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不断提升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努力把青岛建设成为可以与世界顶级城市相媲美的社会主义现代文明名城。
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快政治文明建设。政治方向是决定全局的首要问题,是文明城市建设的核心。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确保政治、社会、生产、信访和媒体舆论的安全稳定。
要努力推动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加快物质文明建设。文明城市首先应该是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的城市。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要在第一轮生产力布局调整基本到位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三件大事”,积极培育“六大产业集群”,着力推进“十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打造科技教育文化中心、航运物流商贸中心和金融信息中介中心。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以世界顶级特色城市为标准,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化城市大框架。要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要在发展中更多地惠及人民,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要大力发展具有青岛特色的城市文化,加快精神文明建设。只有文化内涵丰富、发展潜力强大的城市,才是魅力无穷、充满活力的城市,才能激发市民建设热情、增强城市亲和力,为建设文明城市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我们要适应城市发展的内在需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着力打造“帆船之都”、“音乐之岛”、“影视之城”文化品牌,使青岛更具有文化个性、品位和内涵。要努力践行“诚信、和谐、博大、卓越”的城市精神。要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广泛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努力创建学习型城市。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
要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共同的价值取向,在内容和标准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文明城市是和谐社会的现实根基,城市越文明,社会和谐的根基就越牢靠;构建和谐社会也要从建设文明城市做起,使城市文明成为和谐社会的示范和前导。我们要把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文明城市有机统一起来,大力发展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和公益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建立应急的安全措施和高效的城市管理制度,从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继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必须始终不懈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事关青岛长远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