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味越来越浓了,个别“急性子”又开始偷着放烟花爆竹。前晚9时,110民警就在四方某小区内,现场处理了一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昨天,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随着1月14日我市开始销售烟花爆竹,私自燃放烟火爆竹的情况又开始露头。目前,我市警方已加大打击力度。
 
; 昨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我市只有在春节期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的6天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有关人士介绍,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四区以及崂山区建成区(麦岛到山东头)都要遵守该规定,而其他县市不限放。
通讯员 王进 万立琦(记者 陈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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