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东郊两所高校的大学生张某和孙某,本想在春运前后通过为学生订票而赚点钱,但是由于违反不准私设火车票售票点的规定,不但没有挣到钱,反而面临至少受到治安处罚的结果。
12日上午,烟台火车站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在烟台市东郊的两所大学里,有大学生私设火车票售票点,他们在校园
内外随处张贴售票启事。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赶往上述两高校,根据启事上的具体地址和电话号码,找到了两高校学子张某和孙某。经调查得知,张某、孙某在学校内外私设火车票售票点,并对前来购票的学生非法收受1—19元钱不等的中间加价服务费。根据有关规定,火车票售票点必须经过多个部门的层层审批,方具有代售火车票的资格,而张某、孙某两人代售火车票、设立售票点没有任何手续,也没有经过任何部门批准。
按照有关规定,非法私设售票点,两大学生都应被刑拘,但考虑到两人尚是学生,将对他们如何处置,烟台火车站警方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但据警方介绍,两大学生至少将被给予治安处罚。(姜晓
辛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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