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年仅7岁的莱阳男孩刘某目睹母亲被人调戏。如今长大成人后的刘某纠合同伙,为母亲讨要往昔“情债”,并向当事人勒索2万元赔偿金。13日,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刑拘。
1992年,莱阳市万第镇农民张某对同村妇女赵某进行挑逗,被时年7岁的赵某的儿子刘某亲眼目睹。后来,张某赔偿6
00元钱。然而,刘某始终对此事耿耿于怀。
本月13日上午,业已21岁的刘某纠集同伙谢某、崔某窜回村子,谎称张某女儿的老师,打电话将张某夫妇骗到村西。随后,刘某以14年前张某曾欺侮、调戏其母为由,向张勒索2万元赔偿金,并与同伙一起对张某进行了殴打和恐吓。张某利用回家筹钱的机会,向万第派出所报警。当晚9时许,刘某等再次来到张某家中敲诈,守候民警将其同伙谢、崔二人当场擒获,刘某趁乱逃脱。目前,警方正全力追捕刘某。(完)(记者 姜磊 通讯员 德海
亚杰 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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