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大庆市一名身穿貂皮衣服的女子乘坐公交车,将宠物狗放在空座上。乘务员要求该女子将狗抱起,女子不肯,竟然掏出5元钱递给乘务员,声称给狗买个座,并说不用找零。(1月15日《新京报》) 黑龙江省于200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规范中
明确规定,严禁乘客携带宠物乘车。带宠物乘车就错了,花钱为狗买座更错了。 花钱为狗买座,最后导致了狗占人座,显然是扰民行为。宠物不能扰民是很多国家对待宠物的底线。在国外一些国家,即使保护宠物的规定很健全,也不允许带宠物上公共汽车。有这样一个相同话题的笑话:一位妇女牵着一只狗上了公共汽车。这位妇女说:“喂,售票员,如果我给狗买张票,能让它像别的乘客一样坐在座位上吗?”售票员看了看狗,然后说:“当然可以,太太。但它也得像别的乘客一样,把脚耷拉在下面。”西安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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