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6-01-15 11:08:34 青岛晚报
昨天是今年我市允许烟花爆竹销售的第一天,全市数百家零售网点开始对外销售,今年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1月14日到2月12日。合法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应悬挂带有编号的“青岛市烟花爆竹指定销售点”横幅,并持有公安、工商机关联合颁发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以及销售人员《烟花爆竹临时销售上岗证 》,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外包装上应贴有“青岛市公安局监制”字样的激光防伪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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