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滞后引发新型家电投诉激增,去年投诉量为前年3.1倍
本报讯(记者
廖爱玲)液晶彩电显示屏坏了却无法享受免费修理,商家的自行承诺对电热水器显得苍白无力……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前天公布的投诉显示,液晶、等离子等新型家电、电热水器正遭遇到无“三包”的尴尬,投诉激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太滞后了,尤其是商品的三包规定”,市12315负责人指出,虽然先后出台了计算机、手机等三包规定,但在实际运用中仍反映出不完善的一面,去年就受理液晶、背投、等离子彩电的投诉共136件,投诉量是前年的3.1倍,但由于与之配套的法规相对滞后,此类纠纷解决难度较大,如果按已有法规中商品的三包规定解决,会使消费者蒙受不少损失。
一消费者买了一台
液晶彩电,一年后显示屏出现故障,要求商家免费修理或更换遭拒。商家的理由是:按三包规定,电视机整机保修为期一年,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集成电路为主要部件,保修3年。而显示屏不在主要部件之列,需要付费修理,其费用往往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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