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我市开展了年度“三个文明建设工作亮点”的评选和宣传活动。在有关部门的有力配合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下,经过严格的自荐及推荐、预选、社会公众评选、专家评定等程序,30个“2005年青岛市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亮点”最终评定。这个活动以创新的方式方法总结了各级各部门的年度工作,促进了党委、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良好沟通,取得了“议政于民、评政于民”的预期效果,同时也为今后开展类似的社会化评估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所谓“三个文明建设工作亮点”,是指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和积极作用的工作。开展“亮点评选”,就是要以社会评价机制来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来批阅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的“答卷”,就是要主动地将我们的执政思路与群众的实际需要进行接轨。
评选亮点,有利于促进“四个建设”。“十一五”的宏伟蓝图已经开局,我们可以看到刚刚过去的2005年,是“十五”时期青岛经济社会发展最快最好的一年。这次评选出的30个亮点,涉及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各个领域,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城乡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全方位展示了一年来我市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最新成果。彰显和展示这些亮点,对于全市上下振奋精神、凝心聚力,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评选亮点,有利于推进“民评官”。执政为民,必先议政于民、问政于民。只有知道人民想什么,才能明确党和政府该做什么、怎么做。“市民月”活动的目的主要是问政于民、问计于民,而评选亮点活动的目的则主要是议政于民、评政于民。将党委、政府的工作成果摆出来,请人民群众来评一评、议一议,体现了党委、政府坚持用人民拥护与否、赞成与否和答应与否作为工作评价标准的自觉性,体现了实现、维护与发展人民群众利益的自觉性,体现了顺民意、谋民利的自觉性。
评选亮点,有利于促进党委、政府“自我加压”。亮点评选是一种冷静的审视,是一种结果监督的形式。每一个部门在自荐时,都要反复掂量“亮点”到底亮不亮,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将年度工作与先进部门的工作进行比较,都会在无形之中树立起“比、学、赶、超”的标杆,从而增强“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的信心和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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