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6-01-15 02:38:38
早报讯 记者昨日了解到,市建管局启动了“安全费”限时预付制度。制度要求,建筑工人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具,建设单位必须提前“买单”,在项目开工前7天将安全施工费、环境保护费等提前付给施工单位。 在支付“安全费”上“耍滑”的建设单位 将被“封杀”。(记者宋振涛)
在支付“安全费”上“耍滑”的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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