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6-01-14 16:17:47
陕西省高陵县李社会半年前丢失的农用车在周至县找到了,可周至警方却告诉失主,要给举报人支付“耳目费”方能领回车,因为没有支付“耳目费”,李社会眼睁睁看着车不能领回。 周至县青化派出所所长朱群力称,派出所办案经费有限,这辆车被追回,主要是举报人向他们提供了 比较准确的线索。举报人提出要3000元“耳目费”,他们找到车主协商此事,车主当时也同意支付,但后来车主嫌3000元太多又拒绝支付。实在没办法,派出所表示和车主各承担一半“耳目费”,但车主没答应。
周至县青化派出所所长朱群力称,派出所办案经费有限,这辆车被追回,主要是举报人向他们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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