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大近日举办的首届民营经济圆桌对话会上,云南红酒业董事长武克钢讲了个一天收到三张收费单的故事,这三张收费单分别来自公安、环保和税务部门:一是根据安全保卫新规,工厂的门岗必须由公安部门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买制服、统一缴钱;二是根据新文件规定,排污费要跟用水量挂钩,即使零污染也得按照用水量
来缴钱;三是有关部门要对纳税大户进行表彰,但在表彰前要审查纳税是否真实,审计费用则由企业支出。
简单分析一下武克钢收到的三张收费单,可以发现漏洞多多:其一,公安部门不是保安培训公司,所谓的新规目的就是为了“统一收费”,而这样的费用容易形成“小金库”;其二,排污费跟用水量挂钩明显不符合“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如果要用制度对企业用水量做限制的话,那么名头至少不应该是“排污费”———这里面,同样是因为部门利益作怪;其三,有关部门审计企业纳税是否真实没有问题,但买单者不该是企业。如果做恶意推测的话,由企业出审计费,而由政府部门指定会计师楼,其中存在着寻租的空间。
了解国情的人都知道,武克钢的遭遇并不是个例。比如,质监部门去企业抽检,取量的产品检完后走人,却很少能够想到掏钱买单,被抽检到的企业只好自认损失。又比如,有关部门为了沿街门面房的整齐美观,强制要求沿街商铺出钱装修,但装修企业又往往是政府部门指定。
三张收费单显然并不规范。之所以不规范,有可能是因为具体操作者没有意识到,但更大的可能则是一些部门借此制造寻租机会。如果要从制度层面挖本质的话,从三张收费单中可以看出,目前非税收入管理依旧是粗放的。换言之,在部门利益的重重阻隔下,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之路还不平坦。
政府财政收入的构成主要包括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以及制度外收入等,将非税收入从制度外和预算外分步归并纳入财政预算,一直是财政部门的追求。改革开放以来,财政制度的改革一直不曾停歇,诸多改革措施为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做出了成绩。但同时也应该承认,相比较于税收管理,非税收入这一块,管理上一直比较薄弱,没能真正形成一套规范化的管理体制。
有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政府非税收入规模大约为10523亿元,相当于同期财政收入的39.8%。非税收入在政府收支管理、特别是基层政府收支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缓解各级政府财政资金短缺的压力,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一个硬币有两面,在非税收入的积极效应得到肯定的时候,因为不规范的管理而出现的负面现象也层出不穷。
政府的收费有合理和不合理之分,剔除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是一件必须却又颇有难度的事情。一些政府部门有动力去做收费的事情,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如果在制度上对部门收费行为没有硬约束,政府部门则有动力去创造收费的项目。所以,仅仅针对具体的项目进行治理是远远不够的,关键还在于规范政府的非税收入管理。
企业家武克钢先生一天内收到三张收费单,很生动地说明一些部门混乱收费的乱象。这三张收费单,在督促政府加大收费基金的清理整顿工作力度同时,也呼唤进一步改革非税收入征管方式,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汪晓波)
《国际金融报》 (2006年01月13日 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