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在日前闭幕的市政协会上再次提出解决民工“讨薪难”问题案。目前,规范管理的建筑工程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可拖欠、侵吞民工工资的事件却仍时有发生。 说起欠薪的“理由”,不外乎欠薪者没钱(或是压根儿就不想给),或是你欠我的,我欠他的,欠薪成
了“三角债”。不管何种情况,欠薪都有悖于“诚信”,拿不到工钱的民工成为“讨薪专家”也就不足为怪了。换句话说,农民工撇家赴外辛辛苦苦赚点血汗钱,到了年终居然要东奔西跑上门乞讨,并要两手空空返乡过节,欠薪者于心何忍?岂不成了现代“黄世仁”! 作为管理者,“有关部门”也难辞其咎。一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