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13日讯 在同一时间段内在不同地点连续作案,一晚上砸了4个灯箱,结果是要在看守所蹲上9个月,市民张某为其糊涂行为后悔不已。
去年9月16日午夜时分,张某因为从原单位下岗了,便借酒消愁,酗酒之后,他手持铁管,先后在港站广场、铁道大厦南侧、三水大厦及艺都影院附近,砸毁站前派出所和西大街
派出所的警示灯箱4个,另外还砸坏公用电话1只,被毁物品价值6700余元。当他在艺都影院附近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近日,芝罘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张某故意毁坏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照《刑法》第275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唐洪涛
宋超 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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