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热线1月11日讯(记者 郝玲
张秀梅)一名民工为了抢劫另一名民工700元的血汗钱,用菜刀把对方的脸划伤,左手肌腱砍断。事后,行凶的民工把门一锁,回家睡觉去了。
1月9日20:30许,刘某刚回到桓台县果里镇后鲁村的租住房内,当天和他一起干活的李某就闯进他屋里。“把钱拿出来!”李某进门就嚷,
此时刘某后悔不迭。原来,他们干完活后一起去喝酒,刘某不小心把今年挣了700元钱的事说出口,李某就是冲这700元钱来的。“我的钱都存起来了!”刘某说,自己辛苦一年就挣了这点血汗钱,怎么能轻易拱手相让。李某一听,随手操起刘某床头案板上的菜刀,“你给不给?”“没钱!”刘某坚持不给。李某气急,拿刀在刘某鼻梁上划了一个十字。血渗了出来,刘某还是不松口,李某用刀逼着刘某来到案板旁边,“你不拿钱我剁了你的手!”然后摁住刘某的左手,砍了下去……
随后,李某把刘某推倒在床上,“你睡觉吧。”然后把屋门锁上,提着菜刀走了。“救命!救命啊!”看着血染红了大衣和被褥,刘某起身跑到门口大喊,房东听到呼救声,赶紧给刘某打开门,随后拨打了110。
果里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到了解情况,随后从后鲁村的另一处出租房里找到了呼呼大睡 的李某。原来李某砍伤刘某后,并没有逃跑,而是把沾血的菜刀藏了起来,随后回去睡觉了。
1月10日15:10许,记者见到了刚刚做完手术的刘某,他破旧的军大衣和裤子上全是血,医生说他的左手有8处伤口,肌腱被砍断了。
“手术费要3000多元,我没钱……”刘某告诉记者,后来,民警帮他联系了桓台县骨伤专科医院,医院只收他300元钱就给做了手术。
“2002年夏天,我从吉林省来到淄博打工,筑路、建筑、窑厂,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今年一年下来就攒下700元钱,如果把这些都给了别人,我连饭都吃不上了。”刘某哽咽了,“我死也不能把钱给他。”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李某是临沂市郯城县人,曾因盗窃罪获刑5年,2003年刑满释放。现在因涉嫌抢劫,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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