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贫困接受了别人的资助读中专,桂北一女子毕业后用以身相许的方式偿还,结果倍尝家庭暴力的苦涩。这是记者从合浦县妇联提供的有关材料中了解到的。
今年26岁的阿月(化名)出生于桂北山区。
10年前,因家庭贫困,初中一毕业她就来到合浦县某镇一饭店打工,并认识了做生意的男子江某。当时30多
岁的江某正在闹离婚,因此经常去找阿月聊天。
几个月后,阿月接到了卫校的录取通知书。当她兴奋地赶回家准备上学时,父亲却因病去世了,家里再也没有能力供阿月读书。这时,得知此事的江某,马上找阿月的朋友打听到她家的地址,并赶到桂北山区阿月的家,提出资助阿月上学,阿月为此感激涕零,并委身于他。
靠江某的资助,阿月在卫校里顺利完成了3年的学业。这期间,江某常来看望阿月,每逢放假两人都在一起同居。1999年,阿月毕业后,学校推荐她到一家县医院当护士,可江某却不同意,要求她回到他身边:“当什么护士,我来养活你。”就这样,阿月回到已经离婚的江某身边。她没想到,厄运正等着她。
因为江某的前妻离婚不离家,阿月到来后,她便纠集同样也与小叔子离婚后没离家的前小婶,及婆婆(婆婆也与公公离婚了),3个女人把“勾引男人”的阿月按在地下暴打,还惨无人性地扯下她的裤子,将干辣椒塞进她的下身……
无法在合浦生存的阿月回到了桂林。2001年,她为江某生了一个儿子后,两人才结婚。2004年,她带着儿子回来,住进了江某家。虽然有了合法身份,但还时时被江某的母亲和前妻辱骂和欺负。与江某生活在一起后,阿月也慢慢发现了他的自私和暴躁的性格。丈夫不仅多次打她,下手还特别重,每次都往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打。她几次被打得上医院治疗。
她曾提出过离婚,可已经离过一次婚的江某不答应,并以“你要离婚就把当年用我的钱还我”相威胁。为了儿子,也怕离婚名声难听,阿月只有息事宁人。
去年3月,阿月再次被打后,找到了镇妇联主席,向她哭诉了自己的遭遇,并拿来了几次被打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对于妇联干部劝她离婚的建议,由于无法保证离婚后能拿到儿子的抚养权和抚养金,她不敢提出,只说“再等等”。
去年12月中旬,阿月再次被打,她又一次找到了妇联干部,她后悔莫及地说:“没有想到为了读书换来的代价这么大,将自己的一生幸福都毁了。”(许海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