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在近日召开的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介绍,在此次经济普查中,山东省个体私营经济中的住宿餐饮业和几个重要城市的房地产业,普查结果竟然为“亏损”,这既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逻辑。
有关人士认为,一些企业和部门不配合经济普查,主要是担心补缴税收。事实上,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
,经济普查中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将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根据规定,统计部门、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违背承诺,泄露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被普查单位和个人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乃至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均属违法行为,同样将追究法律责任。据了解,当前影响我省统计数据整体质量的因素,突出表现在第三产业统计薄弱、核算中使用的收入指标统计薄弱和个体私营经济及其他新经济成分统计薄弱。下一步,我省将加强对第三产业的统计,研究有效地解决瞒报漏统的问题。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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