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洁 画 图片来源:北京科技报)
方舟子(图片来源:北京科技报)
这并不是断然否定可能性小的神秘事件没有发生的可能,而是说,在没有足够的证据时,我们不应该倾向于接受它。死人真正复活、自然规律不成立的可能性,远远小于一个声称看到死人复活的证言是谎言,或证人受欺骗的可能性,因此我们不应相信前者是的确发生过的。
新年伊始,便遇怪事。河南《大河报》2006年1月6日刊登了一则由“首席记者牛仲寒、通讯员刘广申”撰写的报道“男子拍身份证照无法显像与人合影看不到自己”,被广为转载。报道称:
舞钢市杨庄乡叶楼村村民叶相亭向记者反映,几天前,叶相亭去该乡派出所照身份证相片。可当他坐在相机前时,怎么也显不出影像来。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了一遍相机,发现相机正常,就重新给他拍照,可电脑中仍然显不出他的影像。
工作人员以为他身上可能装有什么东西影响了相机的正常拍照,就让他认真地检查了一遍。随后工作人员就又让他坐在相机前,从多角度对他进行拍照,可还是一无所获。工作人员找来别人和他合影,令人奇怪的是电脑中只有别人的影像,叶相亭的影像仍显示不出来,只得作罢。据叶相亭讲,以前他照相时都正常。
杨庄派出所的刘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所民警已碰到过两例类似事件,具体原因不明,盼望有关专家能解决问题。
检索得知,《大河报》去年11月还报道过舞钢市杨庄乡叶楼村的一件怪事,“一稀奇家猫个大性野成社会义工爱捉野兔当点心”,也是牛仲寒、刘广申报道的。不过猫捉野兔的奇怪程度显然远远比不上拍照“隐身”,然而奇怪的是记者对两个报道的负责程度却倒了过来。猫吃野兔,记者(不知是哪一位)自称是在“舞钢市杨庄乡叶楼村臧要伟家看到”的,总算除了耳闻还有目睹,但是对拍照“隐身”怪事,却只有当事人的反映和派出所所长的说法,记者怎么就没有想到用自己的相机去亲自验证一下?
科幻小说描写过“隐身人”,但是也只是让身体变透明让人见不到,并不能使穿在身上的衣服也消失。国外有人在研究“隐身衣”,其原理是把身后的背景投射到衣服上,产生身体消失的错觉,但是并不能让身体暴露的部分也消失。河南杨庄乡村民发明能让身体和衣服同时隐身的创举,并且一下子就出现三个,其“创新”精神足以傲视世界科幻、科技界。
何况,以前的“隐身人”、“隐身衣”,都是人眼也看不见的。而河南的“隐身人”在人眼中却一切正常,只有在照相时才表现出来,这就更有创意了。人眼和照相机的光学成像原理是一样的,人眼能看到的,相机也能拍照到,决不会说在拍照时人身上的光线反射突然消失,而且还让身后的光线穿透而过。且不说相机没有问题(因为还能照到别人和背景),即使相机有问题,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怪事。
所以这种“拍照隐身”的怪事,在科学上和逻辑上都无法解释,只能算是“神迹”、“鬼话”,就像以前迷信的人说的拍照拍不到影的是鬼,莫非河南杨庄乡在闹鬼?
在科学发达之前,口口相传的“神迹”、“鬼话”特别多,相信的人也特别多。当然也有不信邪的。18世纪英国有一位著名的哲学家休谟,告诉我们应该如此看待这类传闻:
“没有任何证言足以确定一个神迹,除非该证言属于这样的情形,其虚假比它力图确立的事实更为神奇。”
这是他在《人类理解力研究》一书中提出的一条原则,有时候被叫做休谟公理,听上去很拗口,不过,通过举例,并不难理解。
休谟举了一个例子,如果有人告诉他看到一位死人复活,他会比较以下情形,看看哪一种可能比较大:这个人在骗人或受了别人的蒙骗,还是死人真的复活了?除非前者虚假的可能性低于后者,否则不应该接受他的证言。显然,这实际上是在比较正反两种可能性的大小,并拒绝可能性小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