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洁专栏逢周三刊出 作秀潜规则
先给大家讲一则真实的笑话:昨晚某奢侈品牌走秀现场,女老板与两位人气明星一同出场,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婀娜摇曳,朝着相机镜头频频放电,场下观者在大呼两位明星名字的同时,很无辜地猜测道:“一直跟在黄
晓明、范冰冰身边的那个人应该是他们的经纪人吧。” 我等当场晕倒,要知道这位女老板身上穿着的可是价值近10万的限量版服饰。
无奈,天价衣装不及明星的一张小脸来得更有号召力,此乃秀场潜规则之一,力谏女老板不要抢镜头。
既然请得明星来光大门面,就把主角位置让给他们吧,明星增加了曝光率,你还会落得低调美名,否则被摄影记者斥责挡镜头之外,形象还要受损,也对不起身上的那套衣装。
以我等酸葡萄心理的恶意揶揄,那件衣装净是黑白相间的斑马纹,实在与我臆想的奢侈品牌无法搭界。
因此,作秀潜规则之二出炉,如果你一定要哗众取宠的话,也要照顾一下大众的欣赏水准,否则容易得不偿失。
还有一潜规则,也是昨晚秀场给出的启示录:明星秀名牌,秀完之后再拿票子,这属职场规范,至于三九天穿春装,那叫职业道德,露露大腿、亮亮酥胸,十几秒钟赚足一卡车保暖内衣,浑身鸡皮疙瘩的数量基本上与代言酬劳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