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日前正式公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专家认为,它的出台,将为贯彻国务院的“非公36条”提供更完善更快速地“落实平台”。
此次浙江颁布的《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非禁即入”的姿态,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
域,非公有资本都可以进入。记者从《实施意见》罗列的详细垄断领域“投资清单”中发现,包括电力、铁路、加油站及仓储设施、成品油零售及批发业务、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教育、文化、卫生、科研、体育、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甚至市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都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平等参与与竞争。
这样一来,去年一直颇受争议的“炒电团”、“炒油团”、“炒煤团”都得到了现在政策的声援。
据记者了解,很多浙江企业主对浙江率先颁布倾向于非公经济的超前政策表示欢迎,对自己能处在这样一个适合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感到欣慰。但很多企业主也同样希望政府在颁布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同时,也不忘进一步跟进、制定、细化规章制度,以此保证政策的真正落实。对此浙江省经贸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张跃表示:这份“非公32条”实施意见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还会有更多的细化,来力求更好地促进浙江经济增长方式的质变,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应华根
郦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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