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路38号老楼危险的楼梯到底谁负责修?昨天记者问到一个居民不愿接受的结果:居民暂时还要自己掏钱修理。
市物业办工作人员说,宁波路38号房子属于已售公房,根据2001年颁布的《青岛市城市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已售公房楼梯等
共用设施的维修,均由各业主按照房屋所占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担费用。
居民当时买房都交了房款2%的维修基金,为什么不能用呢?市物业办工作人员说,这也是困扰很多居民的问题,因为维修基金的使用办法青岛还没有具体规定,所以一直不能动用。使用办法最快今年就能出台,现在大家还要再等等。
老楼需要维修,维修基金暂时不能用,你有没有好主意给老楼的居民应个急呢?如有,请拨打早报服务热线82881515。
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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