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拖欠民工工资”再度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清欠工作调度会议上,山东省建设厅厅长特别强调,要“保证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款必须在年底前基本还清。
据了解,山东省近期集中清理的大多为2003年年底以前竣工项目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2004年以来因市
场还不够规范,又发生了一些新的拖欠。
山东省建设厅杨焕彩厅长在会上强调,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必须在年底前基本还清,其中的政府部门办公楼、自筹资金建设的住房项目应限期解决,各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拖欠工程款也必须带头偿还。对于完不成任务的单位、部门,明年将从规划许可、开工许可等建设行政手段方面严格控制,制约其新上项目的建设。
对于2003年以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遗留问题,及2004年以来新发现的农民工工资拖欠,因业主拖欠工程款引起的,必须责成业主立即支付拖欠工程款,对于业主支付确有困难的,必须责成施工企业先行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保证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完)(记者李琥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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