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不按时支付合同所规定的球员工资,成为中国足球的一种普遍现象。据记者不完全统计,除了一两家经济实力雄厚的中超俱乐部之外,其他的中超俱乐部在2005年都曾经有过拖欠球员工资的情况发生。 各俱乐部在和球员签订工作合同时,都特别签订了一些与球队成绩和个人出
场次数挂钩的“奖励条款”。而这部分奖金以及在联赛进行过程中,老板为了刺激球员们拿下某场重要比赛所作出的“口头承诺”奖金,几乎构成了球员们年收入当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这部分收入由于在合同上很难作出明确的时间约定和老板们当初发放时的随机性,给俱乐部方面欠薪提供了很多便利条件,这部分薪金也成为球员们被拖欠薪酬中的“大头”。不少接受记者采访的球员表示,2005年足球环境这么不景气,不用说奖金,就算能按时拿到合同中所规定的工资,自己就已经暗自庆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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