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过后留下两具女尸
■两个死者,四种血样
■凶手是死者房东?同学?网友?还是……
■牛仔裤口袋里一团皱巴巴的纸
■深山里发现了可疑的他
悬念1 火灾现场两具
女尸
2004年早春的一个清晨,西安市民老王接到紧急电话,他租出去的单元房着火了。老王赶过去,浓烟从2楼的房间阳台上冒出,他赶紧拨打“119”。
消防官兵一番灭火后,在卧室里发现两具尸体,已被烧得焦黑。现场转给刑警侦查。被水冲得湿乎乎的房间陈设简单,卧室床边地板上两具尸体呈“人”字形躺着,上面有烧焦的棉被残骸,墙角边散落着两三个破碎的啤酒瓶。这只是一起火灾?
经法医鉴定,两具尸体均为年轻女性,身上有血迹,脖子、面部、头部均有伤口和大面积皮下出血,其中甲尸为头部重创致命,乙尸系昏迷后被烟熏窒息而亡。甲尸唇部有较大创伤,可以清晰看到伤口里的绿色碎玻璃块。有搏斗痕迹。
排除自杀可能,也并非火灾丧生。这起案件明显是一起凶杀案。
悬念2 牛仔裤、碎玻璃、一小滴血
警方初步判断,这起凶杀案图财害命的可能性比较大。警方在现场进行侦查,寻找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
因首先要灭火,房间被水冲刷过后,案发的第一现场已经不复存在,在这套单元房内没有发现凶手遗留下来的痕迹,只发现了一条沾满血迹且湿漉漉的牛仔裤。
门锁完好。只有与厨房相连的阳台上碎了一块玻璃。警方在阳台外侧采集到一枚脚印,同时,窗台上发现了一小滴不易察觉的血迹。另外,在案发房间还发现了一些没有被完全烧毁的“材料”———大量的名片,和一叠找工作的“自荐书”。
悬念3 房间里有4种血样
要确认死者身份其实并不难。警方从被火烧剩下的“自荐书”残片中拼出了一个名字:陈萍(化名)。名字下的落款是西安市一所民办大学。这个名字同样也在房东老王提供的“租赁合同”中出现。群众证实,的确是一名女大学生有一段时间租住在这个单元房内,她的妈妈也经常住在这里。
死者之一究竟是不是陈萍本人?警方前往那所民办大学了解情况,基本确定其中一死者与陈萍的外貌特征吻合。陈萍当年就要毕业,正在找工作。莫非是母女俩同时被害?尸体已辨别不出其生前的面貌,但从外形看,一个瘦小,一个高胖。
根据学校的档案,警察很容易就找到了陈萍在陕西渭南市的家。陈母好端端在家呢。另一受害者是谁?
根据陈母提供的情况,民警对陈萍房间进行了案发之前的“还原”,有价值的信息出现了,原本放在墙角的一个黄色旅行箱在案发后不见了。
与此同时,对现场采集的血样化验结果出来了:出现了四种血样,除了两名受害人的血之外,牛仔裤上的血和窗台上的一滴血还分属不同的人。如果其中一血迹是凶手的,另一血迹是谁留下的?
侦查过程中,警察发现房东老王的手上有伤口被包扎着。老王开始被秘密调查。
另一路警察在摸排陈萍的社会关系时,从陈的一名男同学处得知,4月24日,也就是事发前一天,陈萍与该男同学以及另一女同学李云(化名)一起共进晚餐,之后他们分手,李云去陈萍处借宿。
果然,另一女尸是李云。陈萍住了很久的地方,李云去了一天就出事了。
突破 疑犯出自“眉县劳改场”
老王上了年纪,而且怎么看也不像坏人。事实证明,警察的直觉是正确的,经调查,老王的嫌疑很快被排除。原来,窗台上不显眼的那一滴血的确是老王留下的,这没错。事发清晨,他被邻居喊来后,房门进不去(门锁被陈萍换过),他就从阳台破碎的窗子进入,不慎划伤了手指。在事发接受调查时,他没考虑到要把这个细节告诉警方,这却无意识地扰乱了一下警方的视线。
此后,警方下了很大的功夫对两受害人的朋友、同学以及网友进行摸排,收效甚微。
案件到此又一次陷入僵局。了解到现场那件带血牛仔裤既不是陈萍的也不是李云的,这似乎成了指向凶手的惟一目标,但该如何锁定凶手成了难题。除了对牛仔裤上的痕迹进行技术鉴定外,在牛仔裤口袋夹缝里发现了一团被洗过的皱巴巴的纸。警方运用高科技复原后发现,上面曾有“眉县劳改场”的字样。
案件有了重大突破!看来眉县劳改场与凶手有着某种千丝万缕的联系。警方把目标定为4月25日前被解除劳教的人员,一个个进行排查,结果一无所获。
真相 凶手落网勉县深山
警方并没有打算放弃在眉县劳改场的排查。既然从管教和有关记录那里一无所获,就意味着要改变摸排思路。
从案发现场遗留的牛仔裤和阳台上的脚印,可以描绘出犯罪嫌疑人的大概身高和体态:身高1米6左右,身材瘦小。
这次,警方逐一走访劳改人员,了解到刚刚被解教的21岁的吴波身高体态与本案犯罪嫌疑人比较吻合,再经辨认,吴波被解教的时候,穿的裤子与留在现场的牛仔裤“很像很像”。
吴波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之所以此前在有关记录资料上排查时将吴波排除在外,有一个“致命的巧合”。劳改场记载吴波被解教时间是4月25日,而案发时间恰恰在25日凌晨。但因4月25日恰好是个星期天,吴波被提前一天放出,即他在24日就离开了劳改场。
警察很快秘密赶到了吴波老家———勉县深山里的一个小村庄。村民们说,吴波回来的时候,提着一个黄色旅行箱,而且右手被纱布包扎着,说是不小心受了伤。吴波的确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案发7天后的一个凌晨,睡梦中的吴波在其家中被警察抓获,而他的床头柜上还搁着受害者李云的身份证。
根据吴波交代,他被劳动教养前曾在陈萍租住小区附近的一家餐馆打工。那时,他和一个女服务员关系好,有东西存放在那里,所以,他被解教出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那个女孩,可是餐馆拆了,没有找到。这时,他看见晚归的陈萍和李云,从背影上看,陈萍和他要找的女孩长得相似,他就一路跟去,但他未能敲开门,就在深夜从一堵矮墙爬上2楼,砸碎玻璃从阳台上翻进室内。当发现认错了人后,他见对方惊叫呼喊,就拿起墙角的啤酒瓶猛击其头部,直至两人倒地,不再反抗。为了掩人耳目,他逃离现场前放了火。
在吴波的讲述中,李云比他长得还高大,但李云非常胆小,丝毫没有抵抗,一下就被击中晕倒,倒是陈萍在拼命反抗搏斗。
2005年上半年,吴波因抢劫杀人罪被依法执行枪决。
神探说话
办理此案的警官有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刑侦大队长王红卫、副大队长李昌义、探长邵公伟。他们遗憾地说,案发时,如果两个女孩能够联合起来反击,未必没有制服凶手的可能,这是此案让人难过叹息之处。王红卫特别提醒在外租住的打工者、大学生,一定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加固门窗。(王冰
程彬)